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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等待别人先做决定吧!
……
发觉场面似乎有点冷场。边上的孙树培孙导就疑惑的与李缘对视一眼,而身后的那四位萌新瑟瑟发抖,缩着脑袋就仿佛像是四只小鹌鹑。
孟主任笑着开口:“说说吧!你们需要几个拷贝。”
“给我们两个吧!”终于有人给了回应。
目前一个拷贝还是好几家电影院一起播放。也许某些年级大的人还有印象,当年大街上还有骑自行车的跑片员。有时候跑片耽搁了时间,下一家电影院就会等待几分钟。
这年代的观众容忍度极高,他们看电影都带中场休息的?
可是就两个?那就是说很不看好。
要知道,这些都是省电影公司。除了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两个拷贝连省会城市都安排不过来?更不用说下面的地级市了。
“那我们就三个吧!”
“我们那里比较穷,拿一个算是支持一下。呵呵。”
“……”
发觉这些地方电影公司似乎不给面子,孟主任微微皱眉:“现在不是改革了发行制度了吗?拷贝的费用是由发行方承担的?”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元宇宙就是一笔费用买断了合拍片资格。国内的收入都是归合作电影厂所有。
可是这次突然出现了变化,因此原先的协议就需要重新签订——名义上,就以合作的电影厂国内发行,并且获得票房收益的25%。
为什么是名义上的呢?因为除了那十几家国营电影厂,目前国内根本就没有放开电影的制作权和发行权。
但在实际上,所有的宣传发行费用,包括拷贝的制作费用,全部都由元宇宙承担。
也就是说,合作的电影厂基本上什么事都不用做,就能拿到票房分成扣除宣发费用,余下利润的25%!
显而易见,新的票房分成制度,对国营电影厂是十分有利的。
虽说原先能拿到所有的国内收入,但卖拷贝又能赚多少呢?而且还需要考虑拷贝成本,万一票房扑街,甚至还会亏本。
还不如现在这样旱涝保收呢。
然而国营电影厂很有利,那些地方电影公司就吃亏了呀?
虽然很勉强的同意了票房分成制度,但各省电影公司多少都会带有一些怨气。
“孟主任,我们又不像其他人家大业大,拿拷贝就不需要最低保证金吗?”
最低保证金就是——拷贝费用发行方承担,但电影公司也需要给个最低保证金几千块。这笔最低保证金就算在票房分成的份额里面。
这也是对电影公司的某种制约,防止他们狮子大开口。否则的话,反正不要钱,你先给我们来100个拷贝?那发行方不是要哭晕在厕所里吗?
边上另一人说道:“如果卖座的话,我们也可以加拷贝嘛!”
“领导,就给你面子,我这里加一个吧!”
“……”
哄笑声中,最终订下了34个拷贝,有近一半的省公司连一个都没有定。这里面多少有点下马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