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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开桌子中间早就备定给客人的气泡酒,很是豪气地举起杯子,麦希明道:“一言为定,干杯。”
干了一杯,林小麦脸蛋涨红,心口突突乱跳,热血上头得很。过了之后,又才觉得不对,心里想:怎么一个喝洋墨水回来的老板,越来越像个中国通?还排头兵……这人怕不是读过太祖著作吧……
脑子里的思绪还在乱转,接下来的几道菜接二连三的来了。这次,换了一个很是精干的领班模样的人来上菜,把一个梯形翠绿粉彩瓷碟放到他们面前,碟中蕉叶铺底,兰花做衬,红酱流光泛彩,烧得皮红肉脆的肉平铺在叶面上,还带着刚刚离火的火气。
“两位,这是我们的名菜,金兜噎满喉。”
“这名字有些意思。”麦希明用手机拍了照片,说,“我看菜牌上写着主要材料是猪下巴肉。上来的名字……倒是讲究了很多?这算是正式吃席的阵势了么?”
林小麦咯咯笑:“还不是因为老板和这儿有缘……原本是便饭,愣是越吃越正经了。猪下巴,又叫猪面兜。每头猪只有两块,肉质爽脆,特别适合用来做炭烧吃法。有些无良商贩,会把别的地方的猪肉当成猪下巴卖给人,要小心一些……而猪下巴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纹理纤细,也就是巴掌大一片。上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脂肪筋,这儿是被处理干净了,就很好,否则的话会带着一点儿腥味的。”
用公筷夹起了一片炭烤猪下巴,麦希明说:“听起来复杂,做法却是简单……嗯,越珍贵的食材就越要用简单的方法来处理。烧烤,是人类最古老的烹饪手段,从石器时代开始至今,也算是遵从古法了。就是得趁热吃,来——女士优先!”
双手捧起碗来,接下麦希明给自己的肉片,林小麦礼貌道谢:“谢谢老板!”
沾一点调好的味汁吃,甜中带着微辣,辣味很好地唤醒了味蕾。肉质口感爽脆,外层焦香,尤其是边角的地方,师傅毫不忌讳那些烧得带着些许炭黑的脆口边角,就直接摆盘上来。结果那些焦黄微黑的边角反而最是酥脆好吃,甘香无比。
林小麦吃了两块,忽觉异样,一斜眼,看到麦希明在看自己。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捋了一捋头发,“我喜欢吃比较焦香的东西。家里煎蛋也是特意煎一个比较老的……还要多放一点儿粗海盐,这样咬下去的时候,会吃到尚未完全融化的盐粒子,海盐咸度比较低,就……怎么说呢,别有一番滋味。特别好吃。”
麦希明笑了笑,说:“没什么,鸡沾醋,各人有所好。口味这东西很私人的,怎么好吃怎么吃就是了。这金兜……噎满喉的,是什么典故,你知道么?”
林小麦说:“哪儿有什么典故啊。猪吃啥?啥都吃,吃百草,食百谷,是个净坛使者。猪下巴,可不就是噎尽粮食五谷的金兜么……再加上本身它的形状胖乎乎的,垂下来,软绵绵的,看着有福气,就得了这个雅称。现在有的人不这么说了,都说是取自名篇《宝玉叹情》的唱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