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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忒...乱来了。”
崔祐甫有些不满道。
“曹长史那边才把太原府新一批的官吏名册送过来,人家勤勤恳恳做事呢,您这边就给人家儿子阉了。”
“他儿子抢民女了。”
“抢成了吗?”
“没抢成。”
崔祐甫摇摇头,道:
“就算是杀了,也比阉了这种...好一点。”
他看了一眼,只觉下面有点凉飕飕的。
你是想到把人家给阉了?
崔祐甫顿了顿,道:
“若是曹得意告发您做的那些事,朝廷必然会发难。”
“第一,他家里人现在全在常山,曹得意这人还是挺顾家的。
第二,他现在的地位全是我给的,他本就是常山小吏,背叛我,他也不会有多好的下场,太原府的那些官吏和豪族就能帮我撕了他。”
“您有办法制住他,那就当我没说吧。”
曹得意这人算是颜季明的心腹官员,崔祐甫只是担心前者一怒之下把颜季明的所作所为全都暴露出去。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直接拿下曹得意,将其的罪名彻底钉死。
反正曹得意的名声本就不好,颜季明这么做,还能收揽一波人心。
崔祐甫看了颜季明一眼,再次摇摇头。
偏偏该狠的时候都狠不起来。
“所有商队的货都已经装好,可以再次出发了。”
“我打算在下次外贸的商品里面加上一项。”
颜季明把那一匹轻薄的素纱拿出来,放在崔祐甫面前。
“瞧瞧。”
“料子确实不错,但肯定不便宜,您打算卖这个?”
“倒不是直接卖素纱,我打算把这个素纱制作成贴身衣物之类的东西,然后再卖给那些达官贵人。”
“贴身衣物...”
崔祐甫沉默了一会儿,勉强笑道:
“这太荒唐了。”
“不,你想想那些诗赋里描述的,你再想象一下,假如你的夫人,晚上穿着用这种素纱做的轻薄衣裳,给你跳舞...”
崔祐甫顿时面露向往,沉吟片刻,竟是认真问道:
“您打算把这种东西做成什么?”
“我叫它丝袜。”
“太荒唐,太荒唐了!”
崔祐甫愤愤拿着一些素纱离开了,说是要回去再考虑考虑。
但颜季明这边直接就能找人做样子。
“新罗。”
他喊了一声,新罗婢当即出现在门口,答应了一声。
“坐过来。”
古代在穿袜子这方面也有很多讲究和规矩。
从一开始用熟皮裹足,再到唐代如今流行用锦缎丝绸制成布袋一样的东西穿在脚上。
上面的图案花纹很多,看似精美,实则依然只能称为裹脚的东西。
起初为了表示尊敬,臣子见主君时甚至连鞋袜都不准穿。
权臣的三大标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赞拜不名”,其中剑履上殿,便是准许那个人进殿可以穿个鞋子。
同时,以唐代流行锦缎丝绸制成的“罗袜”来看,这玩意只是高门大户才穿得起的东西。
所以崔祐甫只是觉得用素纱去裹脚有些荒唐,而不觉得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