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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话那人沉吟不语。其实他自然不是不知道这种士绅豪商“所图何利”,只是不便明言——总不能说人家大概率就是图名吧?在大明朝,图名其实就是在图利,因为名与利往往是能相互转化的。
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你这一家人名声很好,假如是地主老爷,那么来你家的佃户也好、长工也罢,肯定就会更多,干得也比较尽心尽力,属于是提高了单位面积的投入产出比;
加入是富商大贾,那么愿意和你做生意的人,以及愿意照顾你生意的人自然也会更多,如此一来你的生意自然也就做得更加顺利,事业兴旺发达,越做越大。
有明一朝的商业其实是颇为发达的,但是某些传统依然根深蒂固,比如讲究口碑、重视信誉。这年头很多商人其实远比当官的更加一诺千金,有时候偌大一笔生意连契约都不签,只要有德高望重的见证人在场,生意双方互相承诺一句,协议就达成了,之后哪怕出现意外,其中一方折了老本也不会赖账。
这种情况固然有中国社会历来的道德感在起作用,但更加直接的无疑还是信誉口碑问题。你的生意今天失败了不要紧,只要信誉还在,就会有人愿意帮你东山再起。反之,如果你作为商人的信誉坏了,那可就真是失道寡助,大概率只有死路一条了。
不过,高务实这话说出来固然让大家不好反驳,但仅凭这样还是不够的,因此高务实又继续道:“另外,正巧有件事我很早就开始设想了,今日借此机会也想说出来与大家商议一番:朝廷可以单独立下一项新规来奖励这些义举。”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就来了精神,但是大家也还存有不少疑惑,因此便有人问道:“不知阁老以为当如何奖励?”
高务实微微一笑,道:“奖励么,自然要按照其义举对当地的影响大小来分为几个层次,目前我的看法是至少可以分出三个层级:
第一级,赐以荣誉爵位,比如称之为爵士,许越级服色、越级门楣、越级车驾,并准自建牌坊一处,三品以下见官不拜。该荣誉爵位并非朝廷正爵,不设品级,亦不可世袭、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第二级,赐以某府贤士之名,如杭州贤士某某,准其五品及以下见官不拜,而如有诉讼等务,则衙门必须立刻受理,此名十年有效,不可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第三级,赐以某县良绅之名,如钱塘良绅某某,准其七品及以下见官不拜,而如有诉讼等务,则衙门必须立刻受理,此名五年有效,不可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大家第一个想法就是——这可是改易祖制啊!
不过,大家转念一想,好像高阁老改易祖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这一次……好像还不能说他改易了祖制,因为就算那个最让大家震惊的“爵士”,他也明说了“该荣誉爵位并非朝廷正爵,不设品级,亦不可世袭、转赠、买卖等,身死即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