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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尾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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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息了朱明礼的事,星云和大家伙商量想在利民街买个门面房开一个兄弟酒馆。
  秋冬以火锅和炒菜为主,春夏以烧烤为主。
  福德市的百姓对吃食那是舍得花大钱的,每个家庭平均一周至少三次消费都要去饭店。
  发展这么多年,没有一个像样的火锅店,几乎都是牛羊肉加配菜,一点创新都没有。
  除了清汤微辣就是麻辣,三种老式锅底再这样下去应该被淘汰了。
  开兄弟酒馆一直是星云的梦想,他想隔三差五就把好兄弟聚集在一起把酒言欢,喝到兴起时,弹弹吉他,唱唱歌,一直到老。
  朱明礼儿子已经学了五年的吉他了,每次弹奏的第一首歌都是(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
  这也是明礼最喜欢唱的歌,曾经在刘明磊的饭馆,每个人轮流弹着吉他,各唱一首自己最喜欢的歌曲,唱完了能多喝点酒,忘掉一切烦恼。
  和对的人在一起,心情就特别好,倚靠在饭馆的沙发上,望着秋叶左右摇摆,缓缓飘落在地,时而被风姑娘吹起,时而被小孩子抓在手心……
  午后温暖的阳光直射进来,光线照在灰暗的角落,让躲在饭馆里的猫咪沐浴着秋日暖阳。
  饭馆里约会的男女享受着美食,侃侃而谈,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会在这里化解。
  星云总是爱幻想,他就是这么想的。
  现在多彩电器已经不需要他了,他想为自己活一回,这么多年都是在为他人着想,这次他终于要去鼓起勇气实现他心里那个童话世界了。
  他和有权谈了很久,孙大小姐在电话里也听出来这个哥哥去意已决,便不再挽留。
  离开多彩,星云似乎少了很多困扰,他曾和朝庆说过,如果自己没有成家,还是单身的话,他宁可选择一个寺庙出家来过后半生。
  他过去有点厌世情节,总想回归山野与山水为伴,与牛羊为伍。
  他热爱大自然,喜欢四季如春的地方,他认为南方小城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他和每一个与他相识的人不止一次谈起过未来,他曾幻想过那个让他心有所属的地方是光之城。
  甚至想回到自己的童年时光,星云认为过去的那些年才是最幸福的。
  他幻想过年老时刻,和自己夫人去国外生活,找一处群山环绕之所,在山谷间盖一座木屋,远离尘嚣。
  他只是想安心地享受着自由,无欲无求,挽着夫人的手,像两个人刚认识那会,把自己从这无边的忧虑中解脱出来。
  孙有权梦想着当一名猎人,在那极寒之地,打猎捕鱼过活,和当地的白熊斗智斗勇,每天都能体验刺激的事情。
  星云嘲笑他不是想体检刺激,而是每天睁开眼和生命赛跑。
  万一哪天白熊没有手下留情,有权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明礼从小也没什么大志向,总把老婆孩子热炕头挂在嘴边。
  他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更是一个懂得知足的好青年。
  他从不过高要求自己,但他自控能力太差,总是经常挑战自己的软肋,以至于星云三兄弟总是为他清理麻烦事。
  他初二时喜欢过邻班的董晓晴,短发的她活泼可爱,自信阳光,品学兼优,最后在初三时转到省城的十八中了,这也成了朱明礼一生的遗憾。
  在那个质朴纯真的年代,情窦初开的明礼只是单相思,他还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他的爱在董晓晴众多的追求者中显得那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步入社会后,明礼遇见过长发披肩清纯文雅的李睿珺,更邂逅过玩世不恭,爱疯爱闹的男人婆丁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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