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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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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渐渐西沉,落日的余晖烧红了晚霞,整座小镇都沐浴在金光之中。
  此时,格林家族成员齐聚,开始今天的晚餐。
  这个世界普通人就吃两餐。
  可是贵族通常每天要吃四餐——早餐、中餐、晚餐和下午茶。
  格林家族也维持着贵族的传统,哪怕每餐的食物都有些寡淡,但作为贵族的体面是不能丢的。
  平时在庄园里面,只有晚餐是所有家族成员一起吃的。
  林恩跟着苏珊走进餐厅,迎面看到的是一张实木大长桌,长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桌布上摆放着碟碟碗碗和几座镀银的烛台。
  每根烛台上都插上了如花瓣盛开一般的五根蜡烛。
  只不过,蜡烛太贵,这些烛台摆了一年都没点过,每过几天男爵夫人都会亲手擦拭烛台,免得它们落灰了就不好看了。
  格林男爵已经年近花甲,他身穿衬衣马甲,坐在长桌首位。
  格林男爵年轻的时候,家族底蕴要比现在深厚,作为继承人的格林,曾经想凭借自身力量成为骑士,也就是与“秘法骑士”对应的“生命骑士”。
  同样是骑士,生命骑士因为自身生命潜能得到了培养和激发,可以活到一百多岁。
  可惜,格林男爵最终失败了。
  虽然浪费了大量资源,但也不是一无所获。突破生命骑士的过程让格林男爵的身体大为受益,所以即便他现在年事已高,却依旧精神矍铄。
  格林男爵坐在那里,背挺得很直,如果忽略他那一头银发和脸上的皱纹,光看体型根本看不出他是个花甲老人。
  在格林男爵的左手边,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穿着黑色礼服,右眼上挂着一枚单眼镜片,有细细的锁链垂下来连着领口,一看就像是一個知识渊博的学者。
  这就是林恩的便宜叔叔于勒了,他已经快四十岁,但因为保养得当,看上去也就是三十三四的样子。
  于勒身边坐着婶婶席拉,再然后是于勒和席拉的儿子,也就是格林家族的长孙——波利。
  波利十三岁,一头小黄毛整齐地向后梳着,他身穿贵族小背带,脚踩一双鞋尖很长的尖头小皮鞋。
  林恩的目光不禁在波利的尖头皮鞋上微微驻留,然后,一副魔性的画面就忍不住在他脑海中一遍遍回放——英雄可以受委屈,但你不能踩我的切尔西!
  就是这一双在他看来丑爆了的尖头皮鞋,让原主羡慕了很久。
  这种皮鞋很贵,鞋尖长出三寸来,完全是没用的部分,甚至会影响走路。
  而恰恰是这没用的尖头,代表了其主人的地位,只有贵族才能穿这种极为不方便的尖头皮鞋,以彰显他们不需要劳作。
  爵位越高,鞋尖就可以越长,平民是不能穿的。
  林恩当然也有资格穿,只是那价格他买不起。
  “吃晚餐吧!”
  格林男爵简单地说道,女仆把饭菜端上来,两条白面包,两条全麦面包,还有豌豆汤、蔬菜、烤南瓜饼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大碗浓汤。
  林恩一眼认出,这碗汤就是母亲苏珊做的浓汤炖雪山鸡。
  只不过现在,鸡肉都被捞干净了,汤也只剩下小半了。
  在现代社会,汤是好东西,汤里的肉都没人吃。
  但在古代,绝对是肉比汤珍贵,而且无论汤熬多久,营养也始终在肉里最多,雪山鸡肉才是大补。
  现在鸡肉是没有了,但能喝口汤也不错。
  祖母玛丽安给林恩盛了一碗汤,又给堂哥波利盛了一碗,然而看波利表情淡淡,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他怕是已经跟着于勒吃过鸡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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