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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大飞带领行动队包围俞文家的期间。
乔羽生则正在紧锣密鼓地搜集俞文通日的证据。
俞文,作为上海滩有名的商人,他的优点就是有钱。
所以,第一反应就是彻查俞文的银行账户,看和大亚通讯社之间,是否有资金往来。
俞文家大业大,在各大银行都开有账户。
特务处在上海金融委员会的协助下,对俞文的在各大银行的账户进行了盘查。
首先查的是国内的银行。
俞文在上海国内的银行,还有三个账户,分别位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华银行,总部都位于上海。
要给流水,这些国内银行的配合度,不成问题。
于此同时,俞文在外资银行银行位于上海的分行,也开有账户。
分别是英国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和法国巴黎银行上海分行。
从这些外资银行里,调出和俞文有关的流水,也是可以的。
根据清政府在1905年颁布《外国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必须取得政府许可和接受监管。
《外资银行管理细则》则颁布于1927年,是民国政府时期的法规文件,对外资银行的准入、业务和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两个文件都是民国时期对外国银行在华开展业务的重要监管指导文件。
俞文是中国境内的人士,国民政府有权通过正当手段,获取其在外国银行的资产信息,包括取款记录等,所以对于外国银行的俞文账户资料提取,也在进行中。
上海金融委员会,一间办公室内。
乔羽生和几名协助办案的职员,正在办公室里等待着调查的结果。
今天下午,所有的流水都要送过来。
外资银行的效率很高,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汇丰银行和巴黎银行上海分行,就把俞文名下的账户交易整理好,交给金融委员会的人,送到了办公室里。
几名职员细细查阅,并没有发现,上面有大亚通讯社的痕迹。
“这么查有点难,”跟随乔羽生一起的上海金融委员会的职员说,“俞文不必通过电汇的手段转移资金,他只要取出现金,我们就很难追溯资金的取向。”
这一点,乔羽生也很清楚。
这个时代不比乔羽生的前世,虽然银行之间,有了电子化的电汇业务,资金往来可以去纸币化。
但是现金依然是当时最重要的交易手段。
只要俞文取出现金,再送到大亚通讯社,就等于将脆弱的资金链条给切断了。
不过,乔羽生却笑着说,“诸位,先不着急,我们再等等,国内的银行还没来呢。”
又过了三个小时。
中国银行的交易流水送来。
金融委员会的职员们一人一张,细细查看,看了近一年的流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上面都是俞文的正常经营资金往来款,虽然有些是和日本的银行的电汇业务,但是都备注了货款的商品明细。
“如果转手了一道,先送给日本的银行,然后日方银行再转回到东亚通讯社,资金链条被切断,我们也很难追踪。”又一名职员说。
乔羽生未置可否,只说再等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