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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初一下学期那半年,大概是属于我们五个人最好的时光。至少对我来说是。
秦理跟我重新和好,冯雪娇跟黄姝再次像从前那样亲如姐妹,再加上高磊,五个人一起度过了几乎大部分的周末以及漫长的暑假。每个人过生日时,都会互换礼物。黄姝曾说那样不好,花家长的钱破费,心里总归不舒服。但冯雪娇坚持要每个人的生日都过一遍,谁也不能漏掉。至今我说什么都想不起来,那两年黄姝过生日我都送过她什么礼物,其实其他三个人我送过什么也一样不记得,想必都挺寒酸的,因为我的零花钱少得可怜,假如买过什么特别贵的东西,我一定会记得。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十四岁生日那天,秦理送我的礼物,是他亲手抄写的一首短诗,还是那个叫狄兰·托马斯的诗人,诗名就叫“生日感怀”:“黑暗是路途,光明是去处,那从未也永远不会降临的天国,才是真谛。”当时秦理的病情有所好转,我们都替他高兴,但最高兴的还是黄姝。高磊的加入,令原本四个人的组合以新的方式活络起来,但也有不适。我初初观察,秦理似乎不太喜欢高磊,但我猜不透到底是因为他从小就对陌生人突如其来的亲近尤其抗拒,还是因为高磊表现出对黄姝特殊的好感。其实我和冯雪娇也发现了,只是我们无法将那些行为视为友情的出格,至少高磊和黄姝看上去比我们都要成熟,似乎更加般配。尽管我心底不愿承认,但这是事实。五人一起出行时,高磊永远在扮演大哥哥的角色,那段时间我在美国电影里面学会一个词,绅士,虽然我不知道绅士具体该表现出哪些品质,或是如何爱护女孩子,但我知道那是对男人的褒义词,我不是,高磊至少接近。有一个细节,我记得尤其清楚,高磊跟黄姝用同样牌子和颜色的纸巾,而那个年纪的男生,出门携带纸巾的已是稀有动物,爱干净的高磊甚至还有一块随身自用的格子手帕,跟电影里那些绅士一样的习惯。每次一起吃完饭,高磊总有一个暧昧的小动作,就是在手里折好一张纸巾帮黄姝擦嘴,动作很轻,黄姝有时会微笑着躲开,有时懒得躲。高磊表现得是那么自然,让人觉得就是一个大哥哥在照顾妹妹,跟我在他家看的那些脏东西无关。
2015年3月18日那个晚上,高磊大醉,蹲在医大操场防空洞入口前的荒草丛里说,他一直以为自己才是第一个吻黄姝的人。我装作满不在乎地问,什么时候。高磊说,就在黄姝出事前一个月。当时高磊跟我还有冯雪娇,都已经通过了直升高中部的大考。高磊说,那个寒假中的某夜,他的堂哥说要带他出去放松放松,十五岁的他跟着几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第一次去到夜总会。一个少年开始觉得自己属于成年人的决定性时刻,不是吹十八岁生日蛋糕蜡烛,而是真正被成人世界无差别地对待。酒杯碰撞的响声,就是宣布自己成年的早钟。他很亢奋,而就在那一刻,他看见了正在舞台上跳舞的黄姝,衣着暴露,浓妆艳抹,满头细汗反射着迷幻的光。
在后台。高磊说,在后台吻的。黄姝扇了他一巴掌。没力道。我问,你怎么反应的?高磊说,我就只能装醉,黄姝就去后台换衣服了。我问,你什么都没说?高磊由蹲变坐,脸彻底被埋没在荒草中。高磊说,我说她能穿那么少在别人面前跳舞,为什么我亲一下都不行,我喜欢她。我问,扇你之前还是之后说的?高磊说,之前。我问,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讲过?高磊说,没脸呗,跟你讲也不合适,但我跟娇娇说过,她从没跟你提过吗?这次我的惊诧再也掩饰不住,说,从来没有。高磊说,那也永远别再跟娇娇提,就当我今晚喝多了。我说,你说。高磊说,娇娇不信,后来还去那家夜总会找过黄姝一次,回来跟我说她差点儿被小流氓占了便宜,是黄姝帮她挡走的。黄姝把娇娇撵走了,让她往后再也别去那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