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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时分,连降数日大雪,田野积雪过膝,山林间狐兔野狼出没。三人追逐猎物,渐至终南山下。
秃发延孤猎到一只野兔,沮渠蒙逊捕到一只孤狼,就在河边凿冰取水洗剥干净,陆英架起火堆炙烤成熟,三人分而食之。
延孤与蒙逊初尝陆英手艺之时,赞不绝口,差点连手指都送嘴里咬掉。如今日久,虽吃过多次,但总也吃不腻,总感觉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炙肉。尤其是那炙鱼,说是天下第一毫不为过。
陆英自然讲过了学艺的故事,只敢认天下第二,第一之位还是留给檀山仙钓飞熊老伯。
他三人正在大快朵颐,林间走来一人,身高近九尺,肩宽腰细,臂粗腿长,二十岁刚出头,面色黝黑,身披熊皮,肩上以钢叉挑着一个葫芦。
那人靠近十余步外开口道:“敢问朋友,能否分口炙肉给在下吃?远处即闻到香味,实在难忍饥饿,请恕冒昧!”
陆英笑道:“兄台快请过来同享,何必如此客气!”
来人大喜,快步上前,从肩头取下葫芦,说道:“我这葫芦里还有几口浊酒,若是不嫌,便请同饮。”
沮渠蒙逊笑着接过酒葫芦,先饮一口,握着葫芦递给来人一条狼腿,说道:“请问兄台尊姓大名?”
来人边啃肉边道:“在下姓薛名勇,是山间猎户,自幼以打猎为生,无父无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蒙逊笑道:“薛兄相貌不凡,岂能寂寂无名于山野,何不投军报国,去战场上挣个封妻荫子?”
薛勇闷头道:“本想投军,奈何身无寸功,去了军营也难以出头,便想着如何取个投名状,再做打算。”
蒙逊拿着酒葫芦片刻,才递给秃发延孤。延孤饮了一口酒,直呼痛快,转头递给陆英。
又听蒙逊道:“不知兄台打算取个什么投名状?”
薛勇道:“听说西赵伪朝有大官来此狩猎,我想杀他一两个头颅,去长安城中献给天子,怎么也要混个屯将当当。”
秃发延孤奇道:“薛兄孤身一人,就敢去刺杀西赵大官,万一失手岂不白送了性命?”
薛勇笑道:“山中猛虎我也搏过,黑熊之皮也是我赤手空拳剥下……几个鲜卑白虏,何足挂齿!”
秃发延孤也是鲜卑人,虽知他并不是说自己,但听到这番言语,仍不免嗤笑出声。
薛勇看他一眼,见他肤白发黄,也不理会,仍自顾吃狼肉。
陆英饮一口酒,笑道:“薛兄志气胆识令人钦佩,只是独身闯虎穴,太过冒险!若是不弃,我等愿助兄一臂之力!”
薛勇瞪大眼睛望着陆英道:“此话当真?”
陆英含笑点头道:“绝无虚言!”
薛勇起身,抱拳道:“薛勇该死!观二位容貌,还以为几位朋友是那段冲爪牙,谁知也是我辈中人!”
陆英大笑道:“我与西赵仇深似海,段冲恨不得食我之肉,岂会是他之一路!”
薛勇打量他几眼,见他身穿道袍,年轻俊逸,狐疑道:“道长难道是陆神仙?”
陆英又笑道:“神仙不敢当!在下陆英,草字华亭。这位是匈奴沮渠蒙逊,这位是秃发部王子延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