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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口,陈默看着迷雾静立无语,丝毫没有追击的想法。
深入迷雾,就会丧失视野,那怪物很显然就是迷雾中土生土长的,迷雾就是它的主场。
陈默可不是明知道迷雾里有巨大怪物的情况下还敢一头扎进别人的主场里的人。
为了修行与道。陈默可以在该勇敢的时候舍生忘死。
但是在不涉及修行与道的事情上,陈默可是把自己小命看得很紧的。
区区机缘。……而已。
还是心痛啊。
不过毕竟只有活着才能修行,活着才能求道。
毕竟福兮祸相依,祸兮福相随,稍一不注意大吉变大凶也不是没有可能。
遇事冲动鲁莽,不能谋而后动,那就千万别修魔,毕竟魔道讲究一个性灵本真,做回自己,自由自在,不像道门佛门,还讲究清静无为,压抑本性。
冲动鲁莽,加自由自在,加做回自己,基本上等同于无脑炮灰了,活不长久的。
在陈默凝视了迷雾一会儿,准备回超市之时。
陈默突然就见这迷雾疯狂的扰动起来,就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在飞快的移动,又仿佛有万千大蛇在狂舞。
搅动着迷雾,让迷雾中产生了波澜壮阔的雾浪。
发生什么事情了?
那触手怪难道因为断了个触手生气得要打上门来?
也不应该啊,罗伯特不就用枪打断了它一根触手?也没见那触手怪有啥反应啊?
虽然如此在心中腹诽,不过陈默却是暗暗戒备起来,体内的法力暗运,随时准备迎敌。
跑是没得跑的,迷雾是对方的主场,超市也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打起来要是塌了,还会直接把自己活埋,只有积极迎敌了。
就在陈默做好准备以后,只见迷雾中一个巨大的触手怪冲了出来。
那触手怪并不是如同章鱼一样,有一個主要的躯干和脑袋。
而是如同几十条触手末端互相缠绕在一起,缠绕成了一个球。
不过这个肉球异常巨大。
看上去高度起码有四层楼那么高,宽度和长度也一样,不然也不会被称之为大肉球了。
然后在这大球上长了密密麻麻的无数眼睛,这些眼睛如同人眼般大小,让人一看就头皮发麻。
它嘴巴是在肉球的下半部分,如同鲶鱼的嘴巴一样,非常的巨大,在嘴巴的外面也长满了眼睛,眼睛里还闪着红光。
只是陈默看着这个大肉球,却是有些奇怪,因为陈默在这大肉球身上所能感受到的灵性实在是太少了。
少到连一个普通人类都不如。
按照魔门生物学的理论来看,这么大的生物只有这么少的灵性,那就只能说明它是蠢蛋。
没有一丁点的脑子的那种。
这大肉球触手怪为何会突然不管不顾的用本体杀出迷雾啊?
和这大肉球触手怪两次的接触下来,陈默能发现,这个大肉球是非常谨慎,甚至可以说是胆小的存在啊。
随后陈默就发现了原因,陈默在大肉球身上感受到了一起魔性的存在。
大肉球一出迷雾,它的无数眼睛立马就发现了陈默。
就是这个小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