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赣,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单指江西南部。
最初是由明弘治十年设立,全称“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驻地赣州,辖地包括了江西南安、赣州,广东韶州、南雄,湖广郴(chen)州,福建汀州。
直到康熙年间才正式撤销南赣巡抚这个行政区划。
时至今日,南赣基本与赣南意义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