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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十八(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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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早上起晚了,来不及自己做早餐,我急急忙忙去楼下一家早餐店点了一份馄饨。
  吃到一半,我发现碗里有个扁扁的褐色的东西,仔细一看,是条有足有须的虫子。
  我愣了一下,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应该愤怒地找老板理论。可是我没有这么做,老板和我熟识,我不想在其它客人面前闹得难看。
  我并没有觉得恶心,我不动声色地将那条虫子舀出去,若无其事地将剩下的馄饨吃了。
  不就一条虫吗?有什么大不了?反正吃都已经吃了。
  我不想浪费,我舍不得剩下的那几个馄饨。它们的味道是多么鲜美,丢了多可惜啊。
  爬满了米虫的大米,虫蛀的菜和果子,还有掉地上的,臭了的,霉了的,烂了的我都吃过。这个小小的虫子实在不算什么。
  可是,吃完馄饨,骑车去上班的路上我又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偏偏是我这么倒霉?
  我觉得我有时候是真的很下贱。有些东西刻在了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一辈子也改变不了。
  即便我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赚到了钱,生活滋润起来了。可是,面对一碗有虫的馄饨,我也不过是犹豫了三秒。
  2
  高考结束,我走出考室,六月的阳光很暖。我摘下眼镜仔细地擦了一遍重新戴上,眼前的一切立马变得清晰。一阵风吹过,树杪作响,我抬头看到一群黑色的鸟飞过了对面的教学楼。
  教室里,老师反复强调着高考后的一些重要事项,我有些烦燥,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都表现得那么平静。
  我觉得我们应该欢呼着将书撕碎,从楼上丢下漫天纸片,应该上演一出校园青春小说里浪漫的表白的桥段,应该依依惜别,哭得你死我活。
  可是老师讲完事情后,我们只是各忙各的,又各自离去。
  我把要带回家的书整整齐齐地码在一个塑料收纳箱里,这些是姑姑要我留下的,姑姑说小漓读初三了,明年就是高中,假期要拿给小漓提前预习。
  虽然我并不觉得小漓会在这个假期好好看书。
  姑父说好要来接我,叫我在校门口等着。我转身看了眼门卫室的钟,已经到了约好的时间,回头就看到姑父的车正朝我这里开过来。
  小漓也一起来了,她一下车就朝我飞奔而来,我以为她要给我个温暖的拥抱,张开双手等着她过来。结果小漓和我擦肩而过,说:“我进去拿点东西。”
  姑父哈哈大笑,帮我把行李都搬到了车的后备箱。
  3
  会城一中是会城县最好的中学,小漓和我同校,我在高中部,她在初中部。
  在会城一中读书,尤其是高三,高中部一般一个月学校才会放一次假,小漓在初中部可以一个星期回去一次,所以小漓每次放假回来都会跑来高中部找我,有时提着水果,牛奶什么的营养品过来,就是姑姑的心意,有时带着奶茶,零食,街头小吃过来就是小漓自己掏的腰包,是小漓的心意。
  我经常麻烦小漓帮我捎一些东西进来,小漓从不推脱,也从不让我失望。一次小漓走到学校门口才猛然记起我要的东西落家里了,于是果断掉头回去拿,结果旷了整个早自习,被老师罚站了一个上午。
  当然,我也是有回报的,小漓情窦初开,看上了寝室里睡我上铺那个打蓝球特厉害的体育生。
  我告诉小漓,他叫杨翌璇,喜欢打篮球,球鞋都是上几千的,他看小说会听歌,在寝室里突然就会撑在地上开始做俯卧撑,他喜欢喝甜甜的奶茶,不喜欢冰镇的可乐,呐,他的社交账号和电话号码我都写在这张纸上了……杨翌璇这个人,是我知根知底的好哥们,出卖他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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