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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蒙》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坎下艮上)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亨谓二。震刚柔接,故“亨”。蒙亨,以通行时中也。
干宝曰:蒙者,离宫阴也。世在四。八月之时,降阳布德,荠麦并生,而息来在寅,故“蒙”。于世为八月,于消息为正月卦也。正月之时,阳气上达,故屯为物之始生,蒙为物之稚也。施之于人,则童蒙也。敬得其运,虽蒙必亨,故曰“蒙亨”。此盖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谓五,艮为童蒙。我谓二也。震为动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五阴求阳,故“童蒙求我,志应也”。艮为求,二体师象,坎为经。谓礼有来学,无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崔觐曰:初筮,谓六五求决于九二。二则告之。再三渎,谓三应于上。四隔于三,与二为渎,故二“不告”也。渎,古黩字也。利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变之正,故“利贞”。蒙以养正,圣功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发蒙之正,初为蒙始,而失其位。发蒙之正以成兑,兑为刑人,坤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为穿木,震足艮手,互与坎连,故称“桎梏”。初发成兑,兑为说,坎象毁坏,故曰“用说桎梏”。之应历险,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虞翻曰: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诫上也。金夫谓二。初发成兑,故三称“女”。兑为见。阳称金。震为夫。三逆乘二阳,所行不顺,为二所淫。上来之三,陟阴。故曰“勿用娶女,见金夫”矣。坤身称躬,三为二所乘,兑泽动下,不得之应,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无攸利”也。
六四:困蒙,吝。
王弼曰:阳称实也。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蒙》卦爻辞所编汇的汉唐易说者共四家,其中还是汇编虞翻的注释最多,唯有“六四:困蒙,吝”这一爻辞则引用的是王弼的注释。
《周易集解》一书是遵循前人的《易经》本编辑模式,即把属《易》经内容《易传》里的《彖》、《象》(大小象文)文附在今本《周易》每卦卦爻辞后面,所汇编的既对所谓的卦爻辞进行注释,又对附后的属《易传》文的注释。如对《蒙》卦里的“六四:困蒙,吝”后还附有“《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王弼的注释正是遵循“以经解经”的原则所作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