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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 二十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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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噬”(shi)在《辞源》里解释是“咬”,“吞”,“涉及”等意,而在本篇里应当吃东西之意。“嗑”(ke):牙齿相合。《杂卦》里说:“噬嗑(shìhé),食也”。《序卦》里说:“嗑者,合也。《彖传》里说:“颐中有物曰噬嗑。”这“噬嗑”看来是与口里嚼物有关了。作者是用口齿嚼东西来比喻道理。以口中有物细品味道,分辨其味来比喻断狱上应分辨是非,而本篇中也多是借吃食来比喻事理。本篇的立论是“噬嗑,亨,利用狱。”这口中有物,怎么与亨通,有利用于刑狱呢?这是用口中嚼食来比喻,寓意刑狱上要明察秋毫,不妄断刑狱。本篇内容就是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的论述,不过作者从开篇到结尾全用的是比喻。
  “屦校灭趾,无咎。”
  “屦”:拖着。“校”:古代的一种刑具。“灭”:遮住。此句的意思是“脚上戴住刑具遮住了脚趾,还不算大问题”。这是比喻在断狱上还形不成大的错误,即东西蒙住了脚趾,而不是蒙住了视听,不至于妄断刑狱而酿成大错。
  “噬肤灭鼻,无咎。”
  “肤”:肥美的肉。此句之意“吃肥美的肉,遮住了鼻子,没有害咎。”这是比喻在断狱上,没有遮住视听,还不至于造成错误的后果。
  “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肉”:腌制的肉,又称干肉。“遇毒”:中毒。此句意“吃腌制的肉,中了毒,虽小有问题,而没有害咎。”这是说中毒是有原因的,不是人为的故意,这就是明辨断狱的根本。
  “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胏”:带骨的肉。“金矢”:铜箭头。“艰贞”:《辞源》里解释“处境艰危而能坚守不屈”。本段意思是“吃带骨的干肉,发现了青铜箭头,利于认真的研究调查,结果问题明确。”这吃肉,吃出了箭头,怎么结果还是吉呢?这“利艰”的大意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是打猎射进骨头里的箭头,加工时没有发现,吃肉时吃了出来。既不是阴谋,也不是谋害行为,反而又得到了铜箭头,自然不是坏事情。这“吉”是指事情弄明白了。
  “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这里同样是吃干肉,但吃出了金属物。不像上面所讲的吃出的是箭头,并且是有来源的。这金属物如何在肉里,就是危险的信号,但还没有造成危害的后果。“无咎”指后果没有造成危害。
  “何校灭耳,凶。”
  这是针对开头“屦校灭趾无咎”对比说明事情出现了严重性。此句意思是“待刑具戴到肩上遮住了耳朵,就凶险了。”《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这“小象文”解释是“聪不明也”,这是耳朵被遮住了,就不能明辨是非了。现在不是有成语“耳聪目明”么?这是指听得清楚,看得分明,形容头脑清楚,眼光敏锐。这《小象》文说的应是正确,在断狱上不可“聪不明也”,应是耳聪目明,才能明断是非。这是比喻,用戴住刑具遮住耳朵来比喻不能明辨是非,就走向危险,就会妄断狱讼,就会造成冤假错案。另一层意思是,不能明断狱讼,就是妄断狱讼,同样会导致凶险引身,即妄断狱讼是要触犯刑律的,这里是双重的警示。故本篇是讲述刑狱上要明察秋毫,不可妄断刑狱的道理。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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