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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艮》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郑玄曰:《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虞翻曰:《观》五之三也。《艮》为多节,故称“背”。《观》、《坤》为身,《观》五之三,折《坤》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见,故“不获其身”。《震》为行人,《艮》为庭,《坎》为隐伏,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三得正,故“无咎”。
案:《艮》为门阙,今纯《艮》,重其门阙。两门之间,庭中之象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虞翻曰:《震》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变得正故“无咎,永贞”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长,为股。《艮》小,为腓。拯,取也。随谓下二阴,《艮》为止,《震》为动,故“不拯其随”。《坎》为心,故“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厉阍心。
虞翻曰:限,要带处也。《坎》为要。五来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为背,《坎》为脊;《艮》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为心。厉,危也。《艮》为阍。阍,守门人。坎盗动门,故“厉阍心”。古阍作熏字。马因言熏灼其心,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为勋,读作动。皆非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虞翻曰:身,腹也。《观》、《坤》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无咎”。或谓妊身也。五动则四体《离》妇。《离》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阳施,故“无咎”。《诗》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辅面颊骨,上颊车者也。三至上,体《颐》象,《艮》为止,在《坎》车上。故“艮其辅”。谓辅车相依。《震》为言。五失位悔也。动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无应静止,下据二阴,故“敦艮,吉”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艮》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三家,即郑玄、虞翻、李鼎祚的“案”说,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贯穿全部内容。
在对所谓卦辞“艮:艮其背”郑玄的注释是:“《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郑玄是东汉末年人,历史上保留下来的“汉象数”易学,正是产生于东汉末年,在东汉末年之前并无“汉象数”易学,虽然有“易学”(今本《周易》学术),但并不是始西汉产生的“汉象数”易学。
“象数易学”就是通过对今本《周易》六十四卦每卦里的一个卦画符号里的八卦取象,和每卦里的几个爻题数字,而产生的以八卦取象和数字爻位去注释所谓的卦爻辞。并且“象数”产生于西汉,庞杂的“象数”学说本是西汉“占验筮学”上的产物,皆是由那套六十四卦符号工具与八卦符号衍生的产物,到东汉末把西汉产生的“汉象数”用于对今本《周易》进行注释,自此行成了“象数易学”。“象数易学”不单单只是以“象”与“数”去注释今本《周易》每卦里的内容,而是形成了一门庞大繁杂的“象数易学”体系。如汉代产生的卦气、升降、消息、纳甲、爻辰、互体、爻位、五行生成、卦变等等,以及早期的阴阳、天道等学说,去注释解说今本《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