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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左传》记载引用《周易》的例子
《左传》一书从历史时间上说,最早记载的以《周易》卜筮的面目出现,但在《左传》里同样有另一面的记载,即把《周易》当作如《诗》、《书》那样的性质来看待,来引用《周易》里的文章句子,做为引经据典来阐明事物的道理,是与史巫卜筮完全是不同的认识,这应是不争的事实。我们现把《左传》一书所记载的引用《周易》例子附下,并作简单的分折。
一、《左传》一书记载引用《周易》的例子列举如下
①《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②《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③《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④《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⑥《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赵简子问于史墨曰……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以上是按《左传》记载的历史时期排序,先后共有引用的六个例子,其中五例是引《周易》一书的内容,并直接点明《周易》一书的名称。而最后其中一例说的是“易卦”称谓,这应是引用如《连山》或《归藏》书的卦名称内容。
二、简述《左传》记载引用《周易》文句内容
①《左传·宣公六年》:“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这是记郑国郑公子曾对在郑国做大夫的周王子伯廖说过想做有实权的卿士,伯廖就对别人说:“慢满毫无德行又贪婪,恰好应在《周易》里“《丰》之《离》”里的说法,不会过多久,就会有危险的。”
这是《左传》讲述的德不配位,却想拥有大权的郑公子,反而引来杀身之祸,这就是引用《周易》文句来阐明这一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