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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 三十九(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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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在回答子贡的质疑时,强调要行“德”,“仁”的理念,无疑是不赞成那些祭祀和卜筮的行为。这是表现的孔子道德教化思想是与《论语》的宗旨是一样的。这里反映的筮卜的看法,也与《论语》里“不占而已矣”的内涵相一致的。《要》文,体现孔子对《周易》一书的与筮卜的辩证认识,无疑又是理性的启蒙。这种思想与《论语》里反映孔子对《周易》的认识是相符合的。这是先秦儒者与后封建社会里的儒者对占筮认识上的重大区别。
  然而也正是帛书《要》文里出现“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这句话却被当今学界里认为孔子不但信筮卜,而且还是筮卜高手的证据了。
  学界里一般把这句话理解为:“我一百次占,有七十次差不多(或有的译:我占筮的准确率是百分之七十)。就是周梁山占的那一次(或有的译:就是用周梁山这种占法),也一定是取少数服从多数而已。”
  这就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本来是反对占筮,也常常教育其弟子们“德行王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的光辉形象给推翻了。孔子岂不是变成了一个没有智谋的好卜之徒了吗?把孔子说成不但不反对占筮,而且自己还常常筮卜。就出现在帛书《要》文里的那一句话,就要推翻《论语》中反映的“不承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加我数年,五十而学《易》,则可无大过矣”的孔子对《周易》如此的理性认识。显然靠《易传》佚文《要》里的那句话,就能证实孔子常常卜筮,这符合真实的孔子吗?这与《论语》一书所体现孔子的伦理道德思想不是相背离的吗?
  帛书《易传》应是临时抄写本,不说难免有错漏之处。本身帛书《易传·要》文,前后的主题思想并不协调。后段文章内涵,显然与孔子思想是不相符的,《要》文的章节,像是拼凑的文章,是战国后期论《易》者,假托孔子而发展出的“易学”新理论,这本是“易学”上的传统。《要》文后段出现的“天地四时”,“天道观”与“五行”理论,应是战国后期,王权思想上升时期的神秘主义思潮的东西,是与孔子的伦理道德政治学说不是一回事,即不属于一个思想体系。《要》文是儒门后学者创作时增加进去了时代的思潮。
  至于《要》文里出现的“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这是孔子在学生子贡质疑其“夫子信其筮乎”,是来解释信筮者的道理,不是指自己信筮的行为与做法。孔子在回答子贡“夫子信其筮乎”时,孔子用了两个内容的回答,出现了两个“子曰”,是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孔子“引典”,是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信筮与不信筮的道理;第二层意思才是孔子是阐明自己的“易学”立场。这与《论语·子路》里记述的“子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的说理格式是一样的。
  孔子在引用“不恒其德,或承之着”时也没点明出处,而紧跟的是“子曰:不占而已矣”,才是孔子要表达的思想。也是孔子阐明自己的“易学”立场。同理《要》里孔子在回答子贡“夫子信其筮乎”的那段内容,也是两个层次。先是引用来说理,尔后才是孔子要阐述自己的“易学”观点。前一句“子曰”不能认为是孔子自己的行为做法,那样认为就错了。至于那句话“用典”现没有人知道出自何处,特别对“周梁山之占”更是难以解读,一些学者望文生义的说法,也只是一种假说。在学术界没有解读出这“周梁山之占”是何意时,就下结论得出孔子自己占筮一百次就准确七十次”,这就成为孔子是常占筮的证据,这种认为是不能成立的,既是牵强附会的,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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