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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俊朗少年,伴着灿烂阳光,带着朝气笑颜。
我迷恋他对数学的游刃有余,迷恋他在球场的英姿飒爽,更迷恋他待人友善有礼。
少年是在春天里最夺目的花,是高峰上不可攀得的雪,是藏在最深底处,不敢出口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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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以一种极小心的方式喜欢他。
我不敢太靠近他,不敢和他说话,不敢和他对视。因为我喜欢他,却又害怕别人知道我喜欢他。
我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一件极其正常的小事。可喜欢上一个比自己优秀的人,自卑,也是正常的事。
我不优秀,甚至差劲,所以得把对他的喜欢藏起来,为了我的自尊。
地沟里的老师如果肖像天上的月亮,那是会被耻笑的,那是会被拉出来受刑的。
我心里是这样想着的。
所以我煎熬的压抑着自己想要靠近他的欲望。
他一靠近我,我便止不住的开心,止不住的露出小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时,那般的笑。
我喜欢他,以一种极笨的方式喜欢他。
这种方式有一个名字,叫作暗恋。
明明是要个人才能完成的事,却只有一个人知道,并瞧瞧进行。
我喜欢看着他的背影,因为看他的正脸,我的喜欢太过明显,轻而易举就会暴露。
我喜欢坐在离他不近不远的后面,这样便有了借口,悄悄看着他的背影。
所以暗恋是一个人的事,他不会知道有过这样一个人喜欢他。
在喜欢一个人时,一个合理的借口才会显得那么重要。
一个合理的借口,可能会是一段被反复回忆的谈话的开头;一个合理的借口,可能是一次靠近心动之源的机会;一个合理的借口,可能是我掩盖心中爱慕的最好掩护。
因为喜欢,想要靠近;因为喜欢,却也自卑,而不敢靠近。
暗恋带着青涩朦胧的情愫那独有的味道——清甜带着丝丝涩味。
气势大部分时候还是快乐的。
因为偶尔能说上一两句话,偶尔能对上他笑意满满的眼眶,偶尔能和他一起打打闹闹。
我喜欢他在篮球场上的样子,说的粗俗些——我好色。
我喜欢他全力奔跑在球场,奋起力跳起来投球是露出腹肌;我喜欢他在球场上恣意大喊,专注认真的神情;我更喜欢他一次次从对方手里枪到球时,脸上的得意。
我喜欢俊朗少年,老实说,他再丑一点我都喜欢不起来。可就是这么巧,他长得刚好,我刚好喜欢得起来。
我仰慕那些能将我为之困难之事,却做起开轻而易举的人。这使数学好的他,在我这更增加了几分魅力。
偶尔心血来潮,勇气大增的时候,会把左脸皮撕下来,贴在右脸皮上,一边不要脸一边厚脸皮的去问他数学题。
我对数学题没什么想法,但我对他有想法。
数学课代表是尽心尽责的,会耐心地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讲解。
他讲得很细,很好,可我听不进,只会蠢蠢地盯着他看,一遍一遍摇头,一遍一遍听着他重复的讲解。
我是蠢极了的,他应该也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