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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逢人便说,他是我种过最好的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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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那年听同村的人讲诉大城市的繁华与热闹,本就成绩不好的我心生向往,产生了厌学心理,萌生了诗与远方的美好想法。于是在初二结束的那个学期,我便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我的父母,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并没有对我过多的劝告和干扰,几次交谈后就允诺了我。
  我们出发的时间是在过完年的十几天里,我随父母来到了广东。因为我的固执己见,在老家一个同村人的描述下来到广东的第一个城市是汕头。我的父母本应该是打算带着我去韶关的,由于劝不动我和他们一起走,便随着我一起来到了汕头,这是一个充满脚踩机器发出嗡嗡响声的城市。
  在这里我遇见了一个阶段性朋友,我们的友谊从一开始的热情、热烈到一年后的子虚乌有好像不复存在。这其中也不乏父母与父母之间暗自较量的推动。他比我大两岁,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两家相隔10分钟左右的路程,我们之间的联系建立在那个同村人,他是我的堂哥,她的表哥。
  我们两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工作,我和她做着一样的工作内容,在一个小厂里做着衣服。“切布”是我与她要干的活,字面意思就是:将布切成他们需要的形状,剩下步骤就由流程,一步一步做成衣服。我们俩的父母则是“打包”就是将做好的衣服包装好,再由货车运出去售卖。这是这里工作内容的首个流程和末尾流程。
  每天重复一样的工作内容,机械般的上班模式让我觉得恼火,逐渐的我越来越呆滞、两眼无光,喜欢上了网络。在网络上我肆意锋发、侃侃而谈、讲话诙谐幽默,而现实中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土拨鼠,鼠鼠我啊好像越来越自卑了。
  逐渐的我开始有些后悔了,庆幸身边有她的出现,我和她的友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在那个微风徐徐,桃花盛开吹来阵阵微风的下午吧。因吃不惯食堂饭菜的我们在一家冒菜店相遇了,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一手挽着头发,一手奋力即食。我走向前去向她打招呼,她打量了我大概几秒,然后笑着回应我,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她的工作岗位在我左边,右边是窗户。大概一整天我都会关上窗,广东的紫外线很强,来到这里没几天我的脸就直接黑了几个度。只有傍晚的时候我会仰脸面向窗户,期待晚风吹拂在我脸上扫去一天的疲惫。
  我和她每天都会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俩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我开始不再沉浸网络社交,每天黏着她,上班黏着、下班黏着、吃饭黏着、休息黏着,无时无刻想在一起。我知道她不会烦,因为她从来没有表达过。
  但我也不曾舍弃我的一个网友,对我来说,他是一束光,曾照耀过我。
  我们曾畅聊整夜不眠,无数的话题分拥而来。大概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没有彼此互道的晚安便不能安枕入眠,由此带入很多想法和情节。而他好似懂我万般心绪,每句话都能戳中我的心。
  就这一次暧昧产生的多巴胺,我向他表达了自己对他的好感。我打着醉酒的幌子向他表达欢喜,我将所有的心事都汇聚成文字发送给他,我将手机紧紧握在手里久久不能平静,已经无心工作,只期待着他的回复。
  天已经暗淡下来,月牙悄悄爬上夜空,今晚的月亮有星星相陪。我想是时候知道结果了,我紧张地打开手机,此时消息已是99+,我猜不中他的心意不只是突然的接受我的告白或委婉的拒绝
  我想不管结果好坏,我总得看一看才知道。我点开与他的对话框,我想我是成功了,最醒目的一个证明是他的个性签名,他改成了我的名字。我语无伦次的发消息给他“所以你也喜欢我是吗?”关于个性签名放在现在来说,可以说是相当的炸裂和幼稚,可我放在那时却是内心忍不住的雀跃。
  他说“是的,我喜欢你,就像你欢喜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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