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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林晓和阿黛尔这样的专业侦察兵来说,再差劲的手枪也比他们手上的这支步枪要好得多,林晓没有尺子,但他也可以大致判断出自己手上的这玩意至少有1.3米长了,相对于自己之前使用的武器而言,它的重量还高的离谱,要知道,自己在特警部队时用的特种作战突击步枪总长也才730mm左右,重量轻的可以单手操纵。当然,这两者其实并不能比较,它们本身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
以林晓的个人观点来看,这个世界的军人有这样一把步枪作为武器其实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林晓也的确没有学过怎么用这种长度的步枪作战,但作为一名侦察兵,他拿着这玩意根本无法灵活机动,所以他才对克里夫的手枪那样感兴趣。毕竟侦察兵并不会与敌人正面交锋,灵活机动才是关键,而一把手枪就算再沉重再不好操纵,也显然比使用这种方阵步兵长度的步枪更有优势。
“怎么?我看着你一直在盯着这玩意看,都忘了自己手上的枪了。你之前用过这玩意吗?”
听到教官询问自己,林晓点了点头,随即说道:“没错,教官,我的确在这之前用过枪械……只不过没有用过你们的这种步枪。但是基本的射击知识我还是知道些的。”
“很好……哈,你现在手里的这支枪,是帝国军队十年前的制式步枪,我们这些人给它的俗名叫“火龙”。栓动式步枪,长度在1.4米左右,装上刺刀后差不多1.7米,弹仓供弹,可以装六发子弹,没有手动保险,没什么问题吧?你说过你用过枪支,那最简单的瞄准射击你肯定会吧?来,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当然,教官。我可以命中目标。”
林晓举起枪,给枪械上膛后,便将枪口对准了一百二十米开外的铁耙,老实说,那玩意就是一块略微有些大的铁片,打中它倒是并不难,但当林晓屏气凝神,透过标尺瞄准目标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靠,怪不得之前的那些士兵打不中目标,原来是这枪的准星歪了,还不只是歪了一点半点!好家伙,正常来讲,一般的枪就算准星歪了也可能只是向左侧或右侧略微倾斜,而这枪的准星就像是崇祯皇帝上吊用的那根歪脖子树一样,直接朝着左边弯的不像样子。在林晓看来,可能是因为这枪的准星没有圆环护圈保护才会变成这样的,可无论如何,作为“三点一线”瞄准射击法的重要一环,这枪的准星已经变成了这个鬼样子,显然也不能继续正常使用了。
不过这对林晓来讲算不得什么,只要这枪管里面的膛线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那他就可以击中目标,这种困难对他来讲算不得什么难事。
在调整了一下姿态后,林晓便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这鬼东西扣下去的力道就像是拧断一根干萝卜一样,不仅沉的要命,扳机行程还长。
好在,在一声巨响后,林晓还是成功的击中了目标,子弹穿透了铁靶,发出了“ding”的一声脆响。紧接着,林晓又对准目标,连续开了四枪,这四枪也毫无疑问的命中了目标,直至弹仓内再无一颗子弹,林晓才放下枪。当然,他也对懒得再看这把步枪一眼,他真正关心的,是克里夫手里的手枪。
“教官先生,我对这种长度的步枪不感兴趣,它实在是太长了,拿着它很难保持机动灵活。况且这把枪的准星已经根本不能用了,就算是在我手里,也不能发挥出什么性能来,我想要的,是那支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