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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烤好了,鄂大叔用两个缸子倒上白酒,用刀子切下兔子肉分给我们吃,然后两个缸子装的白酒在我们六个人之间轮流转,转到谁,就喝一口。喝一口小烧,从喉咙热到食道,在到胃里,在用兔子肉蘸韭菜花酱吃,简直鲜美无比。
狗们为了争抢不多的骨头大打出手,我把007搂在怀里,偷偷给他骨头和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的兔子肉吃,不让它去为了争抢骨头打架。在野外吃着烤兔子肉,喝着小酒,真是享受啊!多大叔又从他们之前打的3只野鸡中挑了只最大最肥的公鸡,放在宝才找柴禾时在北场子后面找的一口破铝锅里用开水烫了下,拔掉羽毛,放在火上烤。然后鄂大叔把他们之前准备的馒头切成片,放到火上烤,撒上调料。
喝到尽兴时,鄂大叔用达斡尔族语唱起了达斡尔族民歌,然后又用汉语唱了一遍:
时光像流水哟,春天又到我家乡,
辽阔的原野哟,披上嫩绿的春装,
嫩江深又长哟,船儿却又要远航,
心上人儿你哟,莫非你不在船上。
吃完烤兔子肉,我们开始喝兔子汤,我往地下一坐,就听咔咔的脆响,原来是我揣的两包方便面,我把方便面打开,放进了锅里,大家一起吃了,兔子肉汤煮方便面,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酒足肉饱了,已是黄昏时分,大家告别,我们四个回村,达斡尔族大叔们也回自己的民族村了。鄂大叔把兔子皮分留给了我们。他们三个知道我马上要去俄罗斯了,比东北还要冷,就把兔子皮给我了,拿回家,让母亲给我缝个帽子手套啥的戴着。我开心极了,揣着兔子皮,领着007,带着些许醉意,高高兴兴的回了家。到了家,爸妈的酸菜馅饺子已经包好了,就等我回家下饺子了。母亲看我喝酒了,赶紧就问我怎么回事。我把情况一说,母亲半条命都差点吓没,甚至担心起来,我去了俄罗斯会不会有狼啊,豹子啊,老虎啥的!我说“哈哈,哪能呢,不会遇上的,我是去做翻译,又不去深山老林里,哪能遇见那些猛兽啊!”我当时没有想到,母亲的话果真应验了!
在家等着通知出国的期间,我去了趟大姨家,在离我们村子有二十五里地外的另一个村子,母亲是在这个村子出生的,后来嫁给父亲,来到了我们村。娘家还有大哥、大姐、二哥、三弟、老弟,也就是我的大舅、大姨、二舅、三舅、老舅。在我开始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我的大姨和大舅刚刚过世不久,他们过世时的年纪都不是很大,六十多岁的样子。我们跟大姨家来往最多,这也应该是由于母亲和大姨姐妹情深的缘故吧。大姨家有三个女儿,都比我大,还有一个儿子。三个姐姐,最小的长我四岁,大姨的儿子小我一岁。三个姐姐都结婚生子了,当时表弟刚刚开始处对象。在农村,一般孩子长到18-20左右的年龄父母就要给张罗婚事了,如果过了22岁还没有结婚,基本就是大男大女了。
到了那里他们都叫我“大学生”,可能是母亲的哥兄弟姐和妹家的孩子里,只有我和弟弟出去上学了,其余的都在家务农。去探亲期间很温馨,每天都有人请我去家里吃饭。在这里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所以乏善可陈。后来回到村里,父亲母亲为我举行了“出国宴”,就是趁着我出国的机会,办个酒席,接点礼金啥的。我们这里一般结婚、过寿、上大学、当兵等等都会办酒席。估计出国办酒宴,我是独一份,后来也有别的人家办了这样的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