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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老头的事情就暂时告一段落。在后面几天的时间里,他们俩的关系似乎是进入了正轨。在他死去之前,我们之间好像是形成了一种默契,虽然我仍然无法预料他犯疯病的具体时间和形式,也没办法了解他的真实的想法,但他的那种疯癫状态却能给我一种习以为常和坦然的感受。那感觉就像是我是一只狗,无法理解主人为什么要刷牙穿衣,或者反过来,我无法理解我的狗为什么要舔舐皮毛,但人和狗却能友好的相处。所以,总归是归于了一种常态,也就没必要再多做赘述。
在这段时间里,我和小黑还有莎莎的关系是值得一讲的。这与我和老头的关系不同,年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要是归于了平静,那也就显得有些无趣了,并且,那也不符合我自己对爱情的基本观念。
“在我现在看来,许多人的人生即使到了头也不一定能够形成自己的爱情观念,糊里糊涂的就跟着旁边的那个人过完了一生。说是命运缘分就是如此,都不知道他或者她何时来到,也不知道他或者她何时会走,就是如此的接受和随波追流,失去了爱情的滋味,该是多么的无趣。实际上,人类对爱情的推崇似乎是要高于亲情的,原因就在于亲情可以用血缘和宗法来解释,而爱情这东西就要复杂的多,绝不单单只是一个荷尔蒙的问题。无论是《诗经》还是莎翁,都是极其强调爱情的对于人的重要性。而之所以后来有很多人不愿承认爱情,只愿接受性的欲望,是因为大多都是自欺欺人。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出自匈牙利大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爱情的位置就可见一般。”
“而我自己对爱情的观念,可以用一个词语来概括,感觉。或许是我从小就是一个对感情颇为敏感的人,且是一个自恋之人,所以好像总能感受到这样一种抽象的情感。说白了,就是频繁的心动。在我看来,我的爱情无非就是一瞬间的心动和不安分,因为在那一秒钟,一个瞬间,可能是因为那个人闪现的一下柔情,也可能是一种双方的感同身受,就这么着产生了爱情。所以说,这样的爱情观就注定容不下世俗和物质,有条件的情感在我这里是不能被称之为爱情的。另外,就是爱情的实效性,我不承认习惯或者惯性能被称之为爱情,相比勉为其难的维持,似乎’四一九’才能更加还原爱情的原貌。当然,这只是极端情况的一种。我自然是相信有着持之以恒的爱情的,只是那太需要运气了,至少我没有遇到过。而家庭,道德,责任,这些概念往往也会掩埋爱情。人是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但人也有着选择自己人生方式的权利,倘若从一开始就选择纯粹的爱情,那一切问题会不会都简单化了,也没有自欺欺人和勉为其难。我们如今的社会,在大趋势上是处于发展和进步的,对于生产力发展的直接效用,应当就是给予人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我们有义务教育制度,有养老保险,有医疗保险,我们的生存得到基本的满足,这也就意味着人就有了时间和精力去充实自己的生活。而首先要紧的就是,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