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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院,杨春红一直在家里养病,朱建强手里头没了钱,又出门找活干了。
虽没人伺候,她却乐得清静,觉着这病生得也值当,好吃好喝供着,不用干活,也不用起早贪黑,还有钱拿。
杨春红心虚地低下头,假装打了个哈欠,笑着反问道:
“建国,自从生病以来,我都不常出门,怎么会留意这些呢?”
朱建国见自家嫂子打哈欠的手,因紧张作握拳状,忍不住乘胜追击:
“是吗?我只是听说,女人得了癌症,最好不要在床上风流了,否则,死得更快!嫂子还年轻,辉辉和丽丽如果有了后妈,指不定会过上什么日子,你自是舍不得,是不是呀?”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哪有小叔子咒自己嫂子早点死的,难道你哥他想要?我为了活命也不给他吗?”春红虽心虚,可朱建国的话,委实让人不爽,声音也忍不住提高了八度。
“呵呵!我哥现在累得路都走不动了?又怎么能满足如狼地虎的你呢?”朱建国冷笑着点了支烟,叼在嘴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春红忍不住转过身去,轻轻咳嗽一下,才反问道:
“我都是半条腿都进了黄土的人,你说这话,还像是一家人吗?”装可怜,谁不会呢?
果然,朱建国深吸了一口烟,眼里的戾气也随之收敛,只是阴冷地说道:
“只要嫂子不做出格的事儿,我自然不会说出格儿的话!”
杨春红也不想再跟他就这问题争论下去,而是蹙眉反问道:
“你来我们房里,就是为了说着无聊的话?又是听你老婆乱嚼舌根的吧?”
哪怕听到嫂子提示性地咳嗽,朱建国还是舍不得掐灭烟头,深吸了一口才回道:
“当然不是单纯为了红背心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哦?什么事儿?”杨春红挑眉看着朱建国,心里没由来地一松,很上道地追问了一句。
小叔子嘴里的红背心,是她以前身子好的时候,认识的老乡,长得神似她以前的老公王志刚,虽没钱,却年轻,还脾气好。
老公外出挣钱的时候,下了班,她买些菜回家做饭,在牛奶摊上遇到了红背心鲁健,年轻的光棍,女朋友劈腿找了有钱人,他情殇买醉,喝酒误事儿,被单位开了。
双重打击之下,有些颓废,正是这颓废,对春红有致命的吸引力。
而卖牛奶的老板是他们的老乡,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一个是空窗期,一个是空房期,一起吃个饭,喝个酒,喝着喝着,就喝出点意思来。
当然,这意思只有杨春红独有,她把鲁健当成她前夫了,而鲁健比她小五六岁,前女友也比她漂亮多了,又怎会看上她?
只是寂寞,荷尔蒙过剩,有人投怀送抱,也就盛情难却了。
他一边鄙视这个三观不正的老女人,一边又与之苟且;一边对这种污浊的行为不齿,一边又难以自拔地沉溺于这种偷情的刺激。
他在日记中,是这么写的:
这是个颠倒的世界,人人眼里只有钱,心里只有权,只爱自己,自私自利,没有廉耻,而我也是泥沼里的一坨烂泥……
“嫂子,刚才是你公司的来电吧?”
“你偷听我电话?”
“哼!只是无意间听到罢了,你讲话那么大声,我戴上耳机,也不一定听不到。”朱建国耸耸肩,见杨春红狠狠看了一眼他手里的香烟,干笑一声,便将烟头扔地上,在地上踩灭,索性度进卧室:
“嫂子,我们先谈正事儿。”
“……”杨春红沉默地看着他,满眼警觉,却听他又问道:
“你是不是不想去公司干活?却又想要钱?”
“那当然,可世上有这么简单的事儿吗?”杨春红不信,却期待。
“你听我的,就能有。”朱建国神秘地着说道。
“那怎么做?”杨红梅一听,便来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