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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人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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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大娘的铺子,没有招牌,只有幡。
  幡上没有字,只绣有一只活灵活现的大公鸡,趾高气扬,羽翼半张,昂首挺胸走向一个光滑无比的盘子。
  “这绣像,真生动。”长孙皇后细嚼着肉丝,眼中带着笑意。
  皇后在外用膳,属于突发事件,尚食局尚食是不可能恰好出现在敦化坊的。
  进食先尝的试毒人,理所当然地由寺人承担起来。
  然后,食指大动的长孙皇后,接过樊大娘送的半只鸡,贝齿轻嚼。
  “一点针线活罢了。有点结实,对吧?这可不是养膘的线鸡,是真正散养的家鸡,走地鸡,能斗蜈蚣、毒蛇的,肉质鲜美耐嚼。”
  樊大娘看着长孙皇后嘴角的笑意,细细介绍起来。
  此时的原生鸡种,大约两三斤就到顶了,线鸡大约能到四五斤。
  至于几十斤的鸡,那就是另一个物种了,不在讨论范围。
  啥?
  说非法那啥?
  你认识火鸡这个物种不?
  不纯洁的,面壁十息。
  至于后世的优育、催肥,对此时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事。
  放养的鸡,凶起来能追着人啄,在乡野堪称一霸。
  不知不觉,半只鸡只剩下零散的骨头。
  边上与范铮闲话的李世民回头,忍不住惊叫:“呀!观音婢竟然能吃完半只鸡!”
  对于一些肠胃大的,一顿吃整只鸡都没有问题。
  但长孙皇后身为女流,本身食量就有限,现在又病体初愈,能吃半只鸡,真是奇迹了。
  李世民自己也吃了半只鸡,当然知道樊大娘的手艺,在民间算是不错,比之内宫尚食局司膳的手艺,还是略有差距的。
  但是,李世民的日常膳食,是由殿中省尚食局供应。
  意外吧?
  皇帝、皇后的膳食,不是同出一处。
  光禄寺?
  那是祭......之类的事且不说,一个不作为就能难死你小老百姓。
  有御书傍身,即便是到了刁滑小吏手中,那多少也能轻松一些。
  李世民临行前,一再告诫范铮,以后要自称“臣”。
  从九品下将仕郎,那是官!
  ……
  “当官很了不起?当官你还是我娃儿!赶紧的,让乌娘子说上一桩亲事!”
  范铮只觉得头大,两辈子第一次当官,还是逃不脱催婚的魔咒。
  知道唐朝为什么二三十万比丘么?
  都是催婚惹的祸!
  好吧,不乱黑。
  开国时长安城各留了三座寺庙、道观,可到了贞观年,寺庙、道观如雨后春笋一般长了出来。
  贞观元年,为太上皇舍南山大和宫建龙田寺,法琳为寺主。
  贞观三年,为太穆皇后建兴圣寺。
  贞观六年,为太穆皇后改武功庆善宫为慈德寺……
  有了皇帝带头,佛道抬头之势难以遏制。
  元鸾说的乌娘子,当然是指万年县户曹乌氏了。
  官媒私媒,说得合称心如意的亲事,就是好媒。
  一些地方的哭嫁歌,就有骂媒妁的段子,骂为了钱财引人入火坑,骂郎君一树梨花压海棠,骂身体残缺日后苦。
  倒是官媒要透明许多,毕竟是官府的颜面,不能太肆无忌惮。
  看看敦化坊内,乌氏说合的亲事,基本没大问题,就是偶尔有小两口嚷嚷两句,那也是床头打架床尾和。
  事实上,那种“举案齐眉”的婚姻,才真正让人警惕。
  两口子之间,恭敬得如宾主、主仆,你觉得没问题么?
  范铮对老娘的愤怒也没什么好主意,只能以巡坊为借口,在坊中一家家转了起来。
  “柴火收着点,不能拦路,不然哪家走水,耽误了事,算谁的?”
  平日横得少理人的铁大壮,罕见地堆起了笑脸:“坊正让搬......,就必须搬!”
  看着铁大壮殷勤的模样,坊丁陆甲生挠头:“怎么如此好说话了?上次叫他不要占邻居的一块地,还横得要打架呢。”
  走过拐角,范铮轻笑一声:“铁大壮的横,那是天性,见了啥都想占便宜。可是,你别忘了,铁大壮的娃儿送进了坊学。”
  陆甲生点头:“懂了,有人质在我们手上。”
  范铮轻踢了陆甲生一脚:“神特娘的人质!我是说,为了娃儿,铁大壮会收敛脾气,怕我们将他娃儿赶出去!”
  ,就必须搬!”
  看着铁大壮殷勤的模样,坊丁陆甲生挠头:“怎么如此好说话了?上次叫他不要占邻居的一块地,还横得要打架呢。”
  走过拐角,范铮轻笑一声:“铁大壮的横,那是天性,见了啥都想占便宜。可是,你别忘了,铁大壮的娃儿送进了坊学。”
  陆甲生点头:“懂了,有人质在我们手上。”
  范铮轻踢了陆甲生一脚:“神特娘的人质!我是说,为了娃儿,铁大壮会收敛脾气,怕我们将他娃儿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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