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衣从官厨中端来饭菜,垂手立于旁。
这个规矩,以前是没有的,在少华楼之事后,雷七特意加了这一条。
说起来有些过分,可在刺史的安危面前,任何理由都得退后。
老实说,要不是雷七他们经验丰富,都想来一个进食先尝了。
至于合不合法理,呵呵,还真有不少王公大臣就这么干的,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