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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既定,庙堂之上,百官见利而忘行,独持分封之论,何如仓中之硕鼠也?”
陆仁眯着眼睛,对于李斯邀请他前来府邸的缘由,却已经明白了个大概:“故而廷尉,举得郡县之制,所为,名垂青史也?”
李斯并未否定陆仁的话。
反而是更加义正言辞的说着:“昔日周之分封,历两百年,而天下大乱。”
“人性本恶,皆存贪欲。秦国若效分封之举,百年后,诸侯势大而秦国式微。周之前鉴,近在眼前也。”
“故举郡县之制,方为上上之策!而此举若成,昔日李斯之誓言,方不负也。”
陆仁不知道。
这位大秦的廷尉,在他这个不过是第二次见面的人面前,为何会是如此的坦率。
一番话下来。
陆仁倒是有些明白了。
明白了那史书之上,寥寥数笔的大秦丞相李斯,为何会走到那般的地步。
“故廷尉为举郡县之制,哪怕篡位夺权,做那祸国殃民的乱臣贼子,亦不在意?”
仅仅是刹那。
李斯便已经是眯起了眼睛:“先生这是何意?”
这位大秦廷尉。
此刻骇然起身,死死的盯着面前的陆仁。
李斯不知道。
陆仁为何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只见得这边,陆仁盯着他:“廷尉莫急,可否听我讲一个故事?”
李斯深呼一口气。
勉强平复下那汹涌的内心。
便见得这边,陆仁是一字一句道:“若真以廷尉之言,陛下施行郡县之制。十年之后,若陛下身体不适,病……”
话还没说完。
李斯的神色已经是彻底的冷了下去:“如此大逆不道之言,妄言之罪何等下场,你可知也!?”
如今的大秦律法,可不是闹着玩的。
秦国的律法,并不似后世所说的那般,暴虐不堪。
他的类型,倒有些似后世的律法一般。
几乎是面面俱到。
事实上。
秦律中有很多有意思的部分。
例如田律中便有提及。
春二月,不准至得山林伐木,不准堵塞水道;不至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
等等诸如此类的律令还有很多。
方方面面的东西,几乎都有涉及,完善的程度,可谓是超脱后人的想象。
当然了,有好的,自然也是有坏的。
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重刑轻罪。
从简单的劳役,就有城旦、舂、鬼薪、司寇、迁、赀、谇等无数种。
死刑,就有具无刑、枭首、弃市、族诛、车裂等。
再发展出了如斩左趾黥城旦、黥劓为城旦、黥为城旦种种肉刑配劳役的新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