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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文波决定拿着这笔第纳尔去附近村庄里购买肉猪,然后再运去波罗斯的城里贩卖。顺便再在途中招兵买马,壮大自己的队伍。
而刚好在特维亚的西边,就有一个养猪大户:泽斯特亚。
正巧在特维亚打听到了有同行的农民运输队,他们要去泽斯特亚交换牲畜农产品,还有一些是去走亲戚,他们愿意捎安文波一程。
泽斯特亚离着特维亚有着30里的路程,如果安文波骑马快行,一天的时间肯定是足够的。但一个人行动是在是太过危险,指不定哪个岔口哪个山头就有劫匪强盗,都说双拳难敌四手,谁能在霸主难度下一路去单挑劫匪?遇到了还不得上缴过路费。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安文波还是选择与农民的运输队在一起行动,就算遇到30人规模的强盗,到时候打不过也有垫背的人吸引火力。
在缓缓行进的乡间小路上,安文波认识了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他有着一头亮眼的金色长发,只拖到肩背,他说自己叫福瑞克,同行的村民都叫他:金拖把。
这个小伙子很开朗外向,他先向一路沉默的安文波搭话,问了他一堆问题,比如你叫什么名字,家乡是在哪里?那里女孩白不白?你们那里有椰枣树吗?
安文波草草答复了这些问题,直到对方问出了安文波要去泽斯特亚干什么时候,两人之间才打开了话匣。
“没什么,就是买些肉猪,然后找些村民充当手下。”
“当手下?你是要雇保镖吗?那你刚才在我们村子就应该花钱找人了。”
“保镖?不,你理解错了,我想要的是士兵。”安文波云淡风轻地答道,在他看来这是很正常的问题,不想却引起了对方很大的反应。
“啊?”金拖把福瑞克把嘴张成了O形,脸上表情很是惊讶,“等等,伙计,你应该不是帝国的贵族吧?”
“对啊,我现在还没混到那种高度。”
“在卡拉德帝国,如果你不是贵族,没有合法的征兵文书,也没有官方承认的雇佣兵身份,那你是不可能从村里募到兵源的,除非你与那村子里的地主老爷们关系好。”
“那我提高价码不行吗?”安文波认为重金之下必有勇士,只要钱管够,能没有人跟他走吗?
“那你们也不是合法的武装队伍,根据帝国法律,你们被赏金猎人与护民官俘虏后是不受帝国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他们抓你杀你无罪。”
啥?那我招了兵买了马,岂不是就得成张麻子了?我还没想带着梁山好汉去打骑士老爷的城堡呢。
看到安文波一脸懵逼的样子,福瑞克认为他这个边省来的人不太熟悉这里的规矩,于是向他支招,说你可以先雇人当你打手随行保镖,然后到了大城市后,再去办理佣兵证书,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村里募集兵源了。
安文波想了想,其实到城里直接以游商的身份雇佣佣兵也行,不过他们的价格太高,是安文波现在负担不起的。
如果想要价美低廉的自耕农士兵,安文波就得按照这伙计的方法去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