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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秀在史灵雁的搀扶下到后花园里散步。明明是初春时节,花园里各处花坛、花圃还覆盖一层薄薄雪花,弥漫的雾气直到晌午才渐渐消散。
“朱秀,开封城里好玩的地方我全都去过了,这几日闷在家里,无聊死了。”史灵雁噘嘴抱怨。
朱秀听出这妮子的意思,笑道:“雁儿是想出城去逛逛?”
史灵雁眉眼一笑:“听马庆说,广和商行从庆州买了一批骆驼,已经送到洛阳,过两日就要进京?”
朱秀知道这妮子想干什么,强忍笑意:“是有这事。这批骆驼是帮朝廷买的,来到以后充作军马使用。”
史灵雁黑棕色的眸子眨了眨:“骆驼不比军马,可不好伺候呢!开封城里有不少人懂得相马,可相骆驼没几人懂!
你说,是不是应该找个懂得相骆驼的人去接手?免得被那些回纥商人骗,有些病的、骨骼差的、口齿老的,统统不能要!”
朱秀想了想:“雁儿说的在理,等我回头跟太仆寺说一声,让他们专门备几个懂得相骆驼的人才。”
史灵雁挽着朱秀胳膊,嬉笑道:“不用找,我就懂!你派我去洛阳接手这批骆驼,我保证安安全全带回来!”
“你?!”朱秀故作惊诧。
史灵雁气愤道:“你小看人家!本姑娘当年在泾州,没少跟那些西域来的回纥商贩打交道,相马相骆驼都在行!一些小病小伤,本姑娘也能治!”
“哦哟~为夫我还不知道,雁儿夫人还是位有本事的兽医?”朱秀故意逗趣。
“那是!”史灵雁挺起傲人胸脯,摇晃他的胳膊:“你就让我去嘛!好不好!”
朱秀知道这妮子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让她整日待在府里,没几日就得憋坏了。
他也没忘记,史灵雁在嫁给他之前,可是泾州鼎鼎有名的史娘子。
短刀长鞭不离身,率领彰义军牙兵四处清剿盗匪,保护西来商路,安定县官民哪个不认识她,可谓名头响亮。
史灵雁相马的本事朱秀见识过,红孩儿就是当初她在原州马场里一眼相中的。
相骆驼倒是没见过,不过想来大差不差,这妮子如此自信,肯定有把握。
朱秀正色道:“让你去也可以,但必须答应我,凡事听从太仆寺官员安排,不可擅自做主,更不可贪玩胡闹。”
“哎呀!人家知道啦,真啰嗦!”史灵雁欢喜地一蹦三尺高,吧唧一口亲在朱秀脸颊。
朱秀笑道:“还有,出门在外要穿男装,我再让马庆给你配几个藏锋营好手。
如果这趟差事你办得漂亮,回来以后我再安排其他任务给你。”
“一言为定!”史灵雁娇笑着打了个响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