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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本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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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不知怎么回事,我想到了之前我读过的一本书,是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这本书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但是有没有像我一样从没有读过的估计也有。所以今天我想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内容理解(比较浅显,有些言语可能也不是很恰当,多多包涵)
  这本书是我在校运会上买的,当时实在太无聊了,我就想着买本书看一下打发时间。我看着书摊上许许多多的书,各种类型的都有,但是我第一眼就被余华的这本书所吸引,它真的太耳熟能详了,所以我就决定买下这本书。
  在刚开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是先跟随着主人公“我”的视角去阅读的,聆听者这本书的故事主角富贵讲述他的人生。
  富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家里虽然很有钱,但是自富贵父亲开始,家里就已经在走下坡路了。富贵也有一个媳妇家珍,但是我从中可以得知,富贵并不尊重他的妻子,而且也有着少爷脾气,就像是一个纨绔子弟一样,就像现在的小混混一样。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了赌博,并且陷入其中,在一次赌博中跟个蠢蛋一样跳进了庄家的陷阱里,导致自己越输越多,家产都被输光了,一夜之间变成穷光蛋。犹记得中间有一回,他的妻子家珍过来劝他,甚至都跪下来了,但是富贵只觉得她丢人现眼,对她拳打脚踢。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快要气死了,家珍那么好的女人,富贵不珍惜就算了,还对人家拳打脚踢,我都想进去给他来上两拳,让他好好清醒一下。
  话说回来,富贵输了家产后就变成了佃农,去给地主打工了,日子相较于之前来说,真的太苦了。后来,家珍的父亲(在镇上开米铺的)怒气冲冲地把怀孕的家珍接了回去,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家珍在生完孩子后竟然又回来了,说要和富贵过日子????所以为什么还会回来,这个男人之前这么混账,还想跟他过日子,真的不是很理解。富贵也算是改了性子,也愿意踏踏实实的和家珍过日子。中间还有些事发生,但我给忘了。随后,富贵因为意外被抓去充军了,还和一个小伙子(忘了叫啥名了,暂且叫他小帅)认识上了。他们俩在后勤部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感情也慢慢深了起来。有一次,共打败了国,将富贵放走了,但是由于小帅当时出去找吃的了,和小帅分离了。富贵借着这次机会终于回到了家,但是他发现在他走后他的女儿凤霞因为一场大病变成了哑巴,母亲也去世了,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在富贵回来后,也算是减轻了家珍身上的担子。后来,有一次跑步比赛,富贵的儿子得了奖,有希望为国家争光。但是随后的一次捐血的事件,直接让富贵的儿子死去。我看到这里真的心痛了,就为了救县长夫人(小帅的老婆)将一个小孩子的血往死里抽,在小孩死了之后,医生也很冷酷,一点愧疚都没有,感觉真的像鲁迅所说的“吃人社会”一样。
  后来,随着凤霞的长大,夫妻俩也开始操心凤霞的婚事,最后将她嫁给了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我感觉这一段算是全书里比较令人愉悦的情节了,我当时觉得,故事发展到这里就可以了,不要再往下发展了。但是随后,凤霞怀孕大出血难产而死大……后来,家珍又患上了软骨病,也离开了富贵,富贵只剩下凤霞生下的孩子苦根,但是苦根也在一次吃豆子是撑死了。自此,富贵已经没有亲人在世上了,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令我又一次暴哭的是,每次富贵带着老牛耕地时,都会叫已经离世的亲人的名字,感觉是在怀念,是在想念,又感觉是在对自己进行精神麻痹。
  我在敷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感慨,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悲惨的,感觉都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所导致的产物。这个时候,我也没有再抱怨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他们都是可悲的。最后的结局也照应了作品名《活着》,感觉富贵在世上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了,他是在为了活着而活着,就像我们现在的大多数人一样,只是为了活着…
  最后,推荐几个《活着》里的句子: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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