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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爽的时候便是将律法这个看起来严肃无比的检察女官,绑起来变着花样轮……比如某倭的各种学习资料……
汉代将这一条亲亲相隐写进了律法,而后来的封建王朝也由『亲亲相隐』变成『XX相隐』,什么都能『隐』,变得多样化,甚至连律法本身都开始隐起来。
汉代开国约法三章,多么简单好理解!
可是再往后,律法便是越发的复杂起来,而且产生出各种违背社会日常习惯的律法专门用词,比如轻伤和轻微伤,就死活几十年了都和日常百姓所认知的概念相违背。嘿,所有法律官吏都知道这事,可就是不改……
能奈我何?
到了封建王朝后期,一个屋檐,一个村乡,皆属于『相隐』的范围。这种习俗代代传承,也就使得后世在一些落后的边缘山村之中,买卖人口依旧是『相隐』处理。
这才是『民告官』最大的障碍,而一旦黄忠和庞山民不愿意为这些宛城官吏所『隐』的时候,在宛城这个地方内,这些宛城的官吏就自然失去了他们自诩为坚固的外壳。
古代华夏的封建王朝之中,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民告官』的土壤的。
虽然表面上在封建王朝之中,皇帝为了遏制官吏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对于『民告官』甚至是采取了鼓励的态度,比如在明朝若是顶着一本大诰律上告,官吏若是拦阻,便是从重治罪,也确实是在朱元章时期有人顶着大诰告官成功过,但是仔细看看,那是『士』告官,和『民』还是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毕竟『民』连法律都看不懂,怎么知道要告什么?
又要怎么告?
要走多少流程,要花多少时间?
成本和收获,是不是值得『一口气』?
在许多时候,若是自己一个人,这一口气也就赌了,但是转头看看自家老小……
就像是后世很多人宣称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中有什么行政复议,但是又有几个百姓真的懂其流程,能够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离开本职工作去做这个行政复议?毕竟都是上班时间,百姓要上班,负责行政复议的官吏也上班,甚至还比百姓上班更晚下班更早,想要复议的代价实在是太大,所以资本主义国家之中的所谓可以『民告官』的途径,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很烂。
处理『民告官』事件的,往往也只是官吏,皇帝大多数时间都要忙着其他事情,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小事』……
因此在很多时候,『民告官』就是一个笑话,一个让官吏看着普通民众如何在泥潭里面挣扎,来获取娱乐感的笑话。
而皇帝派遣出来的不管是巡风使问事制度,还是监察刺史御史制度,都往往是流于形式,甚至其本身就参与了各种腐败。古代华夏的这些统治者们为了确保统治稳固,整顿吏治、打击贪腐,其实也是给了百姓告发官员的渠道。不过,由于朝廷的腐败和官官相护的影响,大多『民告官』的途径都很容易被堵塞,以至于百姓往往求告无门。
或是即便是告了,也往往不了了之,毫无下文,等舆论过去了,官吏便是咬着牙表示『此风断断不可长』,便是跨省拿人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