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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幕交织,成为我生命中最美最纯的那道风景,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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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僵硬的手指蘸着啤酒,在电脑屏幕上写着你的名字,每一个笔画都伴随着麻木的身体颤动,一阵一阵,字迹消失的很快,快的我有点慌,今夜没有星星,没有月亮。
……
我喜欢足球,至于原因,大概可以归功于曾经有某人信誓旦旦的对我强调,“会踢球的男人不愁没女人”,结果倒是我经常性的只能把足球当做女人。
在球场上驰骋无疑是心情最放松的时候,而我却很难轻松起来,在带失了若干个球,射中多个无辜路人,并致使无数壮年的玻璃窗陨落之后,球队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全数通过,把我死死按在守门员的位置上,并无视我的哀怨眼神和拼死反抗,我的看门……守门生涯就在万般无奈中徐徐展开。如果你发现居然有守门员带球过半场,并很快就带失,然后在队友的叫骂声中拼命赶回球门,别少见多怪,皆因那时你还不认识我。
有时候人总是会对命运低头,忧郁的我居然在球门线上找到春天。也许是拜先天所赐,更可能是我的兽性本能,我的反应好象比一般的守门员快上几许——简单来说就是别人要舍命飞身去扑救的险球,我是慢慢走过去接的。综上所诉,便有了我高中球坛极高的知名度,乃至于多年以后,我妈将我的旧球衣送我表弟,穿上的第一天便有许多人问他是否某某的亲戚,熟悉的球衣和熟悉的号码无情地将他出卖。
在无聊为主旋律的日子里,我省出一大笔钱选购了双球鞋,经典的“三球”牌,十五块一双,用完不用洗,破了直接扔,也算是为宿舍省下一笔洗衣粉的费用,可谓是开源节流,身体力行。
灰尘与草絮齐飞,绿茵共戈壁一色。
在如此蔚为壮观的球场上初来乍到盘带了30余秒后,我又被指派到球门线上,命中注定只有球门线愿意和我厮守一生。拣球,拣球,还是拣球,在吸入90分钟的废气后,我的球场处男秀就在弯腰拣球和瞠目结舌交错中画上终止符,在球门范围外穿梭的球数居然和门柱下那窝蚂蚁一样多,真是难为对方前锋了。
……
其实很多我们的专业课都是系里两个班一起上的,自从两次与恶魔女的凄惨邂逅,我对这些专业课可谓是爱恨交加,上课时既能光明正大的窥视做在前排的雅娟,却又要饱受身旁秦氏恶魔的欺凌。那小妮子似乎对我特感兴趣,整天就坐我耳边“疯子、疯子”叫着,弄的我如怨妇般,苦不堪言。
“喂,疯子,你上课都在看什么啊?”秦雨燕耐不住无聊,斜着头问我,全然不顾讲师咬牙切齿的频频注视,从她坐我旁边的那天起,我的座位已经从雅娟的背后一排迁徙到教室的角落。
“没看见我在用功读书?别吵。”我苦着脸,低声敷衍着,视线未曾离开过那个美丽的背影。
“哎呀!你小子发春了?居然盯着我们班的‘林黛玉’半个多小时没眨眼!”结合我的座位和视线夹角,她一语道破。
“谁说的?我明明有眨眼!”我冲着她拼命眨眼,突然发现不妥,忙改口:“我哪有看她,我是在对猪的生产性能进行深层次的思考,目光散射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