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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编辑打来电话,让我写一篇电影影评。
“影评?这个我哪会写啊?人家都是专业的,轮得着我写吗?”我有点为难。
编辑道:“哎呀公司要做专题,找不到闲人了,你就别推了。”
话意思就我最闲呗?“......我试试吧,什么电影啊?”
“经典之作,《Titanic》。”
这电影几年前看过一遍,说实话那时候不太喜欢,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第一次见面,说了几句话,就爱的死去活来了?给我的感觉非常不真实。
那如果是现在的我呢?有了他之后的我,会不会有不同的看法。
于是我抱起电脑,拿到他面前。他正坐在沙发上擦墨镜,疑惑的看着我。
“你看过吗?”
“没印象了。”他道。
那太好了,正好陪我看。我把电脑摆在茶几上,抱来一颗西瓜,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
看了一会儿,他突然笑起来,指着Rose说:“我发现,你的体型跟她挺像啊。”
我看了看自己,是被他喂得圆了不少,一敲他的头:“啧,别打岔。”
他把我往怀里拽了拽,笑道:“有点儿肉挺好的,狗才喜欢骨头呢。”
我窃笑,这话老娘爱听。
当Rose看到那个贵族小女孩听妈妈的教导规规矩矩铺好餐巾的时候,她似乎觉醒了,决定抛弃贵族的身份,追求自由,追求爱情。我也一下明白了她为何能突然接受Jack,并且不顾一切,因为她终于遇到一个和她心意相通的人,能把她从压抑中解救出来。
我心头一震,看了看身边的他。他也看着我,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微笑着摩挲我的脸。
她被救起,别人问她姓名,她既平淡,又坚定:“Dawson.RoseDawson.”给自己冠上Jack的姓,在那段转瞬即逝,已然沉没大海的故事里嫁给了他。这是最令我动容的一幕,不由泪目。
他看着我,抽了一张纸巾递给我:“冒鼻涕泡儿了。”
我知道他是想逗我笑,所以毁了氛围。我把纸巾甩开,搂过他的脖子,眼泪蹭了他一脸。
他一边嫌弃的用纸巾擦脸,一边道:“怎么着,想嫁人啊?”
我翻白眼:“只怕我想嫁,人家还不想娶呢。”
他故作惊讶:“谁这么大胆子啊?说,爷帮你揍他。”
我刚想动手锤他,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脸色一变,就起身去接电话。我连忙趁着情绪,写了一篇两百多字的影评发给编辑。不一会儿她回我一个大拇指表情,这就算是交差了。
十分钟后他进来,坐在我身边。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想了想说:“明天我要出去一趟。”
我心里咯噔一声,他的表情绝不只是出去这么简单,看来又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
“带我一起去,我们说好了的。”
他笑了笑,伸手搂我:“你在家等我回来。”
我推开他的手,严肃道:“我一定要去。”他想说什么,我打断他:“去了我保证听你的话,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不给你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