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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是一种差异化的主观感受?
可能是因为,的标准模糊,对的感受,是一种感性认识。我们可以很明确的说,某个具体的事物是不是的,却不能清楚地描述是什么?
这意味着,也许存在着一些标准,却很难拥有概念性的形容。我们可以,将的事物极尽夸赞,优雅高级的词汇,不重样地喷薄而出,但一个优雅高级的事物,却并不一定就是的。
认为是主观感受的原因可能有两点。
一,的多样性。由其表现多样性,带来了体验方式多样性,进而呈现感受的多样性,个体对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化倾向,对相同表现形式的内容,存在差异化倾向。由此对的争议延伸而出,审观念的定义权,陷入你挣我抢的地步,特立独行的优越者,崇权拜金的谄媚者,随波逐流的跟风者,便都齐齐加入战局,一时间,雅俗之比,高低之分,便都各说各话起来。但究其根本,很难不认为这是,创作者表达能力不足,审者理解范围狭窄的托词。
二,的运动性。会因为社会背景,时代潮流,经验储备,经济条件,等因素的不同,而使人产生差异化感受。但这反而显得的感受,变成了理性的认识活动,像是贝多芬的曲,是因为他的生平,离骚的,是因为屈原的遭遇一样。如此这般,就很违背我们的感性直觉,因为即使不去了解贝多芬和屈原,即使穿过了多年的沉淀,我们也能从他们的作品感受到。
此时我们认识到,对的主观判断,对感受到的原因分析,会很容易带有价值属性,社会背景和阶级分层。很可能拥有一个,我们暂时难以明确的、客观的标准,而非主观的。这个标准不一定有刻度,将不同的,分成三六九等,但应该存在着界限,使得不可以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