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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越还在犹豫,毕竟,他太内向了,内向到在不算熟悉的同学面前都没什么话可说,更不要说去一个完全陌生的班级借一件他们待会儿就要用的校服,这是几乎不可能成功的挑战。
9班走了下来,10班出现在了希望之光前面,而林梦依然没有校服。
余越不能再犹豫了,他控制着自己依然颤抖着的心脏,来到了13班女生的面前。这一群陌生的女生看着这个陌生的男生,露出了陌生的表情。
“我、我、你、你们能不能借、借我一件校服,因为我、我们等下就要拍照了,可、可有一位、位同学还没有。”
女生们听着这个低着脑袋的男生说着如此不流畅的话语,都露出了笑脸。
“我拍、拍完就还、还给你们,绝对不、不耽误你们的。”余越继续哀求着。
“我借给你。”终于有人说话了。
余越抬起头,看着这位与林梦身材相近的女生脱下了自己的外套,递到了余越面前:“你等下记得还哦!”
余越兴奋地接过了这件衣服,连“谢谢”都忘记了说,转头便向着自己班级的方阵跑,可是,等他走近了才发现:林梦已经穿上了蓝白色的校服。
余越傻傻地站在原地。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好像也在嘲笑他的自作多情。
他想到了任洛辰,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任洛辰,傻的可以。
轮到12班了。周文杰走上了那个阶梯,来到了最后一排的最边上,他看着同学们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看着老师们很快进入了队伍、看着摄影师很快调好了最后的焦距,那期待已久的一刻就要到来了。
“大家都开心一点儿,记住,这是你们初中时代最美好的回忆!”
周文杰笑了:是啊,这张照片,在以后一定是记忆的开关,看见了,便会想起些什么,或是微笑,或是黯然神伤。
“三、二、一,茄子!”
快门按下去了,这一瞬间变成了永远。印成的照片,变成了曾经的眷恋、变成世世代代最美好的画卷。
这张照片,现在可能不会在意吧,可是,我坚信的,它像一张邮票、或是一个普通的瓷碗,越久远越显得弥足珍贵。它是一台时光机,能让时钟反方向地转,每当看见,就仿佛回到了有你的昨天。
也许,等到以后,我们会忘记很多很多,忘记每晚熬夜写作业的痛苦、忘记我们之间开过的玩笑、忘记我们曾经说过的誓言,却永远不会忘记那时候你的模样、不会忘记那时候我们的美好。
那个名为“希望之光”的女神,依然拿着钥匙,她可以屹立多久呢?能够和我们的记忆一样久远吗?她是一个太阳吧,因为我们未来的道路上定能够洒满希望的光芒。
又是一个傍晚,太阳还没有落山。周文杰和余越并排走向校门口。他们走得很慢,也许在感受夕阳的余晖。
“今天不错哦,帮林梦借了校服,可惜没有用到,不然的话,那个画面一定特别美好。”周文杰打趣地说。
余越惊讶地看着他,想要问:你怎么看见了?可没有问出口,因为余越当时本来就没打算躲。
“你喜欢林梦,对吗?”周文杰突然说出这句话,就像几天前余越的话语一样突然。余越知道,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有病吧,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他?”这句回复,好像也在哪里听到过。
周文杰笑了,继续向前走:“不喜欢就不喜欢咯,反正,我从来没有当真过。”
余越看着周文杰的背影,眼神黯淡了些。
可是,我早就已经当真了。
可是,她喜欢的人分明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