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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说吧,一条狗,在丛林的环境中,只要它足够聪明,仅仅是通过灵敏的嗅觉,远远的吊着人类,那么,人类无论如何,永远都没办法发现它。
更何况,刚刚还是在夜晚密林,能见度极低的环境中,想要发现一只黑狗,这特么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样。
霍卫惊诧的程度,比来沙还要更深层一点,他心中很清楚,杜蔚国和自己一样,都拥有夜视能力。
但是自己可是连一丝端倪都没发现,这足以证明,杜蔚国的视力水平,强他不止一筹。
退一步说,即便是霍卫发现了,他自问也没办法,能在深夜的丛林之中,抓住一条黑狗,就更妄论收服了。
眼看这条神俊黑狗对着杜蔚国摇头摆尾,一幅俯首帖耳的乖巧模样,显然是已经认主了,霍卫有点苦涩的砸了一下嘴:
“啧,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啊!卫斯理,你牛皮!”
“卫斯理先生,这是什么犬种啊?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
来沙好奇的凑了过来,刚想伸手摸一下这条神异的大狗,它却勐地转身,躲了开去。
随即,大狗弓起腰,眼神凶狠,呲着锋利的白牙,喉咙里还发出了低沉的咆孝声。
来沙的手,尴尬的僵在半空,连一动都不敢不动。
此时此刻,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直觉,这条狗,自己压根就不是对手,只要自己敢动一下,会死!
“好了,夜魔。”
杜蔚国拍了拍它的脑袋,轻叱了一声,黑狗马上变脸,摇头摆尾,亲昵的用大脑袋蹭着他的手。
夜魔,这是杜蔚国给“血藤”取得名字,这只妖怪如今已经对他彻底臣服,变成了如同灵宠一样的存在。
至于杜蔚国究竟如何笃定这一点,嘿,容我在这里先卖个关子。
呃,还有宝藏,纯粹无稽之谈,杜蔚国算是被鬼子六这老家伙给坑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啥宝藏,还差点被夜魔直接一口吞掉。
但凡换个别人过来,遇见夜魔这个彪悍的怪兽,绝无侥幸之理,只能成为它的腹中之餐。
这个坐标地点确实有个地下基地,和黄旗山一样,都是20几年前,东瀛人设立的一处秘密实验研究基地,荒废多年,已经成了夜魔的老巢。
别说黄金珠宝了,历经几十年的时间洗涤冲刷,连特么一张纸都没剩下。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杜蔚国虽然没有得到什么宝藏,但是却意外的收获了一个超强力的臂助,夜魔,绝对值回票价了。
“这家伙是从小在野外环境里长大的,茹毛饮血,野性难驯,性子爆烈,对人类的警惕性很强,生人勿近。”
杜蔚国摸着黑狗的脑袋,胡诌八扯的解释道,来沙机灵,立刻就坡下驴,讪讪的收回手,心里妈卖批,嘴上却违心的奉承道:
“确实,这条大狗神俊凶悍,恐怕也只有像卫斯理先生这样的陆地神仙,才能让这样的勐兽乖乖认主。”
杜蔚国也懒着和他粘牙,轻笑一声,话锋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