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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边跟拍狗仔的相机记录下,在酒店门前“偶然”相遇的两人相谈甚欢。
说到兴起之时,朴彩英甚至还搭上了林清原的肩膀笑得整个人不停抽搐,而林清原也带着她主动跟不远处的狗仔招手致意,俨然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嘿兄弟!如果我是你的话,不如直接大大方方地出来找个好角度给我们拍照,然后美滋滋地回家洗个热水澡,把今天一整天的疲惫抛之脑后,躺在床上睡到太阳升起迎接美好的明天。”
没想林清原话音刚落,就跳出来了六个抱着相机,神情兴奋的白人狗仔。
“好吧,我没想到他们竟然来了这么多人”林清原耸了耸肩,语气诙谐。
“猜猜有几个是来找你的!”朴彩英眼睛亮亮的,她莫名觉得有些好玩。
“一二三四五六.我猜三个。”
“好吧,看来我们打成了平局。”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各自摆出大方自然的表情姿势迎接狗仔们的闪光灯。
朴彩英也没真的去问结果,毕竟狗仔的消息渠道有时候甚至比艺人团队还要厉害,所以他们大概不会单纯过来只拍某一个人,那样太浪费人力资源了。
“可以给我们看看照片吗?”林清原笑着解释:“你知道的,我刚结束一场趴体,喝了点酒现在脑袋还有点晕。”
“当然可以!”狗仔们非常感谢林清原和Rose的配合,自然不会拒绝这个并不过分的请求,甚至还有几个老哥笑着夸赞:“你们两个人的生图最起码比我拍过的那些欧美艺人高出两个档次!”
“不愧是让泰勒写歌的男人!”
“Whiskeyonandvine~”
“You'regorgeous!”
旁边还有几个脸上泛着红光的老哥正在边拍照边起哄,顺带哼起了据说是泰勒写给林清原的那首《Gorgeous》。
林清原闻言不由哑然失笑,看来这个八卦在米国这边流传度还挺广的。
话说他在米国人民心中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该不会就是泰勒的绯闻男友吧?
好像还真有可能。
毕竟他之前虽然上过柯登深夜秀刷脸,拍了几本时尚杂志,而且还和比伯A妹那个顶流小团体建立了初步关系,但辐射面积还是太小了,远不如泰勒的MV男主和绯闻写歌对象来得有效.
“嗯,的确还不错。”
林清原大致看了下狗仔相机中的原始底片,就结果而言他还挺满意的,因为他轻松艳压了旁边的朴彩英哈哈哈!
“哥们可是专业的。”狗仔也有些得意,“当然主要还是因为Lin你和Rose的全力配合,我们才能拍出好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