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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酸秀才的第一次行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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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高逸欢穿的是刚来深圳时的那一套T恤短裤,虽然最近会经常打理仪容,但这身衣服看着实在太老气了一点,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还好吧,我刚洗过的,衣服嘛,只要干干净净不就够了。”由于当初母亲生病,经常去昆明住院治疗,高逸欢小时候是跟着奶奶长大的,这个理念,就是过世的奶奶经常挂在嘴边的,衣服可以破,可以旧,但一定要干净整洁。
  这话乍一听没毛病,其实很有问题。十年二十年前,由于物资极度缺乏,所以经常会有人穿的衣服补丁摞补丁。但到了现在,物质已经比较丰富,一套衣服穿五六年,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尤其现在高逸欢又正准备追女孩子,为了节俭,外表凭空老了十岁,真是得不偿失。
  “哎呀,我都不晓得咋说你!你本来年纪就比李小娇大,这边又是特区,大家都喜欢新潮,就算你跟不上潮流,也不能落伍太多吧。你要是真想追李小娇,个人形象必须要注意,尤其穿衣服这一块!你看你这身衣服,下井干活还行,穿的泡妞就太土了吧。”张一坤真是有点恨铁不成钢了。
  “这种的吗,行,那等下班了,我再上网挑两套。”高逸欢很虚心地接受了兄弟的批评教育,点点头说道。
  “要不还是我来帮你挑吧,不然我说你,你挑衣服呢眼光,我是真不太相信。”
  高逸欢想了想,又点点头,说道:“也行,我都不咋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喜欢什么类型的,反正你呢眼光我是信得过呢。”
  吃完饭,回车间准备上班,高逸欢坐在机台前,呆呆出神。自从决定从家里出来,高逸欢就一直在努力想要改变自己,只是习惯的力量太过强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扭转。
  外表已经失分了,现在就只能从内在方面想办法加分了。高逸欢平时不喜欢收拾自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太迷信“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了。但是,华不华的,你首先得表现出来吧,外表邋遢,口齿不清,真当自己是《美丽心灵》里那个发明“博弈论”的数学天才了?
  放在古代,交通不便利,信息闭塞,人的名声很多时候都是靠口口相传,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所以很多名士都不修边幅,真到了重要场合,才搞什么斋戒沐浴,好好打理一番。
  到了现在,有时候人们不是非要以貌取人,但是生活节奏太快,谁会花那么多时间去慢慢了解一个人是不是内秀,所以第一次的印象分就蹭蹭上涨了,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就决定了别人的看法。
  而且很多名士的不拘小节,那也是人家有一定家底,有资格心怀高远,身自由方能心自由。要是陶渊明出身皂吏,每日为三餐奔波,那他绝无可能说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豪言壮语。
  高逸欢就是太沉迷于学古,没有名士的家底,也没有名士的才华,偏偏带了一身酸秀才的臭毛病,还总觉得“是真名士自风流”。
  不过,高逸欢这么多年的书也不是白读的,在人才扎堆的深圳他可能啥也不是,到了这小小的车间,面对面交流可能差点,书面表达的话,说是鹤立鸡群倒也不为过。
  凌晨一点开始上班,高逸欢看着手中的线材,面前的机台,忽然就来了灵感,忍不住就想卖弄一下,到两点休息,在夜班群发出了一条消息。
  “上联:红端子,白端子,红白线材打端子。求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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