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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明的牢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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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好疼啊!”
  叶辰猛地睁开眼睛。
  四周昏暗,只有外面过道墙壁上的灯盏里传来微微的光,满地的稻杆杂乱而阴潮,空气中也是腐臭的气味。
  眼前的木柱间隔有序,门上加了铁链。
  叶辰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借助昏暗的光,只见自己身着破败不堪的补丁衣服,漆黑的双手,鞋子也是掉了一只。他顺手摸了摸头,发现自己的头发和地上的草一样杂乱。
  身子酸疼,腿好像也被人打过。
  完了,穿越了,而且这里,还是监狱...
  他撑着站起来,突感眼前一阵晕眩,脑袋像是被插上了优盘,无数的记忆碎片如数据传送一样输入到了大脑。他继承了这副躯壳的全部记忆!
  王重七,嘉兴府海盐县人,生于嘉靖十七年七月初七,今年十六岁,父母是大字不识的庄稼人,所以就给七月初七生的儿子取名重七,他还有一个小两岁的妹妹,王小满,据说就是小满节气那天生的。
  父母在王重七才五岁的时候就一前一后早亡,同族的堂叔便提出照顾王重七这个侄子,怎料是看中了他家了几亩薄田,趁照顾侄子的幌子,霸占了王重七爹娘留下的家产。
  更过分的是,还把王小满给卖了,毕竟多一张嘴吃饭,堂叔堂婶不待见。买家是一户姓李的手艺人家,不过早些年搬去了北方,王重七只知道这户人家的男主是做泥瓦匠的,其他一概不知。
  寄人篱下的日子本就不好过,加上妹妹被卖了,王重七自然处处和叔婶对着干,挨打受罚是常事。
  幸亏他娘的娘家二舅看着孩子受罪,便接了外甥来一起生活,因为二舅是光棍,所以舅甥两人相依为命,凑活过一天是一天,守着几亩薄田,这种日子也维持了四五年了,饭食倒是有所保证。
  王重七也渐渐长大,他的人生目标:吃饱饭,赚点钱!娶个媳妇,给舅舅说个媳妇,然后去北方找妹妹!可他目不识丁,都没走出过县城,这个目标似乎有点遥远。
  几日前,王重七和他二舅孙九五搞了个简单的竹筏,准备到出海河的分支河流捕鱼来改善一下生活,说来也是倒霉,船还没下水,就遇到了沿岸的卫所官兵。
  二舅到底是他舅,关键时刻,眼疾手快,直接跳到河里跑了。
  而王重七就没那么幸运了,还没跳入水中,就让卫所的兵给捉住了,不过看他年纪还小,倒也没拿他怎么样,转手交给了县衙进行教育,随后他就被关进了县衙的狱中。
  因为不老实,还被狱卒揍了一顿,等他醒来,就成了这副光景。
  捕个鱼虾咋这么严重?
  大明自太祖高皇帝时期就开启了非常严格的海禁制度,在浙江、福建沿海设卫所,洪武五年,又进一步限制民众下海捕鱼,片板不得入海,一来防张士诚、方国珍残余势力,二来防止海盗、倭寇。
  到了永乐年间,虽然有郑和下西洋,但也只是朝贡贸易,民间仍然不准出海贸易,再后来由于倭寇与海盗的猖獗,海禁政策越来越严格。
  海禁也成了大明帝国世代的国策延续了一百多年。
  嘉靖二年,爆发了“争贡之役”,明廷认为“倭患起于市舶”,于是封锁了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断绝了海上交通。
  不过民间下海捕鱼的管制却逐步地松懈,尤其到了弘治年间,明孝宗一改洪武时期对捕鱼的相关禁令,只要是沿海的民众,驾驶小船可以在近海捕鱼。
  这么看来,王重七和他二舅只是在江河里捕鱼,准确来说,是准备到江河里捕鱼,也不至于被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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