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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边转了一圈,才见孙九五回来,“五哥,你这是去了哪里?”
孙九五先是一愣,缓了一下才适应了现在的称呼,“去了村东头!”
原来他一早就去地里转悠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现在要卖了,他心里肯定有点难受,现在种着第一熟的庄稼,长得挺好的,地要卖了,自然也等不到麦子熟了。
平平无奇又过去两天,通过介绍,总算有了买主,是本村的陈三铁,但是价格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明代的土地在成化和弘治年间大幅上涨过,但正德、嘉靖朝开始,土地价格又出现了下滑,现在东南沿海倭患四起,大量百姓逃亡,土地抛荒,怎么能卖上价?
所以王重七和孙九五两家一起的七亩地,只折到了三十五两银子,这还还包括了地里涨势喜人的庄稼。
既然决定了,那就卖吧。
这一日,在林甲长家中的院子里,买家,卖家,中间人,还有代写契书的先生,加上几个看热闹的村民,三三五五围在一起。
代书先生是村里的老童生,不一会就将约书写完了,里长林志远便拿了起来,大声宣读:
“立契田亩文,约书人孙九五,同甥王重七,系本县塘村甲民,二家有良田计七亩,中三亩坐村东南,四亩坐村东,出村即至,东至甲民陆有力田,南至村竖河,北至望海坡,四至具在。原主因另谋他业,经甲首说合,将此七亩田地出于本村甲民陈三铁,记银三十五两,两家情愿,限七日内交付明白,日后不得异言争夺,如有先违约者,甘罚白米五十石,赴仓上纳。恐后无凭,立此文约永远为照。卖主孙九五,同甥王重七,买主陈三铁,中见人林志远,代书人陆百成。嘉靖三十二年夏四月,丙子朔立。”
“怎么样?”甲长林志远看着双方问道,“如果没什么问题了,就可以画押啦!”
孙九五不识字就将契约交给了王重七,王重七拿着仔细看了起来。
但甲长露出了鄙夷,这小子没上过社学,大字不识一个,看这契子怎么像真的一样,还看得那么仔细。
不过做中见不是白做的,有一定钱拿,他也不好说什么。
双方看过后,没有什么问题,便按了手印。
这份“白契”就算成了!
“这不用加盖官府的印吗?”王重七问。
林甲长心里暗骂,这小子是不是傻,但还是解释了一番。
本来这上面是要加盖官印,这才成了有官府保障的“红契”,但这个时候,土地的清查测量登记早就荒废,或者说不准确。
就连官府上报的新账册,官吏为了节约时间,省点事情,直接就抄录旧的。
官府本就搞不清楚了,还不如村里大家伙心里清楚。遇到卖地,都是一个地方的,谁也不坑谁,找个甲长做个见证就行了。但你去官府那里戳红,还要缴纳税费,何必花那些个冤枉钱。
原来如此,王重七心里思考着,难怪朝廷收税越来越难,因为土地清丈不清,地主豪生仗着势力强大,以各种理由瞒报,少交税款。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他心里暗暗记下:将来的土地清丈一定要做清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