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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周末休息,我周末事情还多,别问,爱过!明天外出有事大概下午回,应该还有第二更,如果没有,那绝不是小姐姐约我去看电影,而是,我在睡觉。)
2009年7月23日。
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总部。
莫宁和洛林如约而至。
莫克立因为学校临时有事,没有一起过来,实际上他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谈合同这种事得靠洛林。
双方在马刺队总经理布福德的办公室里,就合同的事宜展开了商讨。
关于莫宁的合同,马刺在此之前曾讨论过。
总经理布福德的意思是给一份2+1的合同,前两年为保障合同,第三年为球队选项,像莫宁这样的二轮秀,马刺能开出这样的合同,可以说是诚意十足了,而且两年的时间足够判断莫宁是否有后续培养的价值,也有利于球队的后续操作。
但波波维奇更倾向给一份2+1+1的合同,前面两年为保障合同,第三年第四年分别为球队选项。
“你就没有考虑过,如果这孩子第三年打出了身价,第四年咱们就得花上一大笔钱才能让他继续留在场上了。”老头说出了他的理由。
关于nba新秀合同,NBA有正式规定,每年被选中的首轮新秀,如果球员和球队之间达成签约,就能获得一份四年时长至少两年全额保障的新秀合同,而次轮秀则没有这一规定。
这意味着次轮秀即使被选中,也不一定会有球队签约,即使被球队签约,也不一定会得到一份长约。
因为合同时长,合同年薪没有明文规定,全得靠球员跟球队谈判。
作为二轮新秀,实力上的差距让他们在这场球员和球队的对话中,完全处于劣势的一方,几乎是任由摆布。
在赶往圣安东尼奥的途中,洛林跟莫宁简单说了下球员合同方面的知识,毕竟这是关乎他自身利益的事情。
虽然夏季联赛自己的表现不错,不过作为二轮秀,马刺会给出怎样的合同就连经纪人洛林也说不准。
莫宁作好了最坏打算,如果马刺不愿意给一份长约,他至少也要为自己争取得到一份有全额保障的短期合同。
谁愿意刚进联盟就当流浪汉?
“……莫,你是一个充满天赋的年轻人,我们希望你能在马刺队中获得成长和进步,成为球队未来重要的一员。”
双方见过面,客套了几句,马刺总经理布福德很快就进入正题,拿出两份合同草案放在大理石桌上,
“这是我们准备的合同草案,你们过目一下,有任何想法都可以直接提出来。”
莫宁和洛林一人拿过一份,翻阅起来。
合同款项很多,莫宁一项一项看得很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