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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这句话来形容我们村的王家明最为不过。
夏去秋来,天空飘着针尖细雨,几只叽叽喳喳的麻雀追来逐去,一个戴着斗笠的老汉挑着柴,扯开粗哑的嗓音唱道:“前世作了恶,这世进山河;爬的猴儿坡,过的沟沟河;烧的兰花烟,睡的包谷壳;女的去偷汉,男的哈戳戳...”
朱正苗正吃着饭,突然听到门外的声音,气得他把碗筷重重摔在桌上。“哪个龟儿在外面乱唱?”
他的老伴朱祥珍端着碗往外瞅了一眼,说道:“北湾的杨麻子,你又生啥子气嘛?”
朱正苗怒道:“你没听他唱‘女的去偷汉,男的哈戳戳’,这不是故意唱给咱家听的吗?这个杨麻子胆子是越来越肥了,当年要不是老子帮忙,他能落户朱家湾?现在看老子落难了,他居然也敢看我笑话,王八蛋,老子非得教训他一顿不可!”
朱祥珍忙拉住他:“他唱的是老调子,你教训他做甚,再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折腾个啥!”
朱正苗甩开手,一脚把矮凳踢开。“妇人之见,懒得和你说!”
朱正苗翻出四十年前的老照片。照片里面的他刚二十出头,头戴军帽,穿着黄色军装,威风凛凛,英姿飒爽。当年复员回地方,他被推选为大队支书,管着七八百口人的吃喝拉撒,这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如今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包产到户让各家各户“开独灶”,北湾的外姓人越来越多,加上南湾的朱家人又不团结,他在村里越来越没有威信,现在居然连一个北湾的外姓人都敢嘲笑他,他感觉很失落!
都说种坏庄稼误一季,讨坏婆娘误一世。朱正苗替儿子感到不值。朱绍武出去好长时间了,一直没给家里写过信,这让他很担心。他了解儿子的性格,万一真错手杀了马德华,这辈子可就毁了!他真后悔,千不该万不该答应这门婚事。要不然一切都不会发生。他把一切责任都归咎到我的幺外公身上。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为了给我的幺外公“使绊子”,朱正苗决定在村里培养一个年轻人,一个足以给幺外公带来威胁的年轻人。他选来选去,觉得南湾的王家明就是最佳人选。原因有两点:一是王家明学历高,性格稳重,未来有很大的潜力;二是他相信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他认为王家明和我幺外公有过嫌隙,这一点可以为他所用。
王家明确实也是个可怜人。自从芳姨嫁人后,他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每天睡得早、起得晚,其实真正睡眠的时间倒不多,大多数时间是在黑暗中睁大着眼睛。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简直就等于活受罪!
朱正苗登门时,他正在院里劈柴。王家明见朱正苗上门,连忙搬出凳子:“叔,请坐”。
朱正苗叹气道:“家明,不是叔说你,男人要以事业为重,别为了女人把自己搞颓废了。”
王家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叔,你不用劝我,我好着哩!”
朱正苗笑道:“那就好,叔这是担心你。”
王家明把开水盅递给朱正苗。“叔,你找我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