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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好东西,打开笔记本电脑,调出文档,又扫描了一眼自己上次写的三万字。刘章忍不住表扬和自我表扬:“真是不错啊,写得好,刘章,你真是个天才。”
是的,写的时候一气呵成,他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写得如此精彩。故事跌宕起伏,转承起合,丝丝入口。有一股气运在文字中流淌,一气通贯,已经初具独特的个人风格和成熟写手的风范。
这个时候,他才吃了一惊,按说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水准的。十年没有动笔,想不到现在这一写,水平竟然高成这样。
国家不幸诗家幸。
看来,只有艰辛和苦难成能将一个人的潜力彻底压榨出来。如果是在从前,我无法想象自己能够背着一个一百多斤的人蹬蹬蹬跑上二十层楼,也无法想象自己一日一夜能够写三万字。
之所以在码字之前要看看自己前两天写的稿子,这涉及到他自己悟出的一个写作技巧。和写短文不同,大长篇你必须整个剧本保持统一的文字风格和统一的气韵。问题是,几十万字你不可能一天写完,快的需要一个月,慢的甚至要半年。在这么多日日夜夜中,写作者因为受到自身情绪和状态的影响,写出来的东西味道也不一样。因此,在写之前,你得将前一天写的东西大约读一遍,好让自己沉浸在故事的氛围中。
飞快地看完旧稿,刘章并没有急着打字,而是点了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直抽得心口有些发闷,脑袋里有晕忽忽的感觉。这个时候,他才觉得自己因为冷而凝固的大脑好象上了油的机器,飞快的运转起来。
不一会儿,刘章构思好情节,手上举到空中,重重地敲下去。
这座大型机器制造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鼎盛时期有工人和家属上万人,如果,偌大的长区最后还剩三四百个退休的老头老太太。外面静得可怕,只冬天的风呼呼地拂过楼下那一丛枯黄的荒草,叫人仿佛置身于旷野之中。而刘章则以电脑为武器,以脑力为子弹,独自一人跋涉在原始的荒原里,勇往直前。
屋中只剩下键盘劈啪劈啪是声响,急如暴风骤雨,一刻不停。
实际上,一旦文字落到文档上,那些剧中的人物就有了自己的生命,活过来了,在那个虚拟的故事中哭哭笑笑,生活着,爱着恨着。
到这个时候,原作者仿佛已经不受控制了,只机械地将手指敲下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闹钟响了,到吃午饭的时候。刘章正写得畅快,自然不管。
很快,闹钟再响,天已经黑下去,依旧懒得去管。
直到整个人都因为过度的用脑子再也忍不不住,和衣躺在床上,将被子一裹,就沉沉睡去。
他是被饿醒和冻醒的,等到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一片白茫茫,也不知道是雪还是雾,整个人都冷得没有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