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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夸父准确答复后,老屠尔雅人吩咐族人留在这里定居,众人也没有多说的话,部落里族长的话是至高的。
众人都没有考虑到今晚吃什么!夸父一时搭房子也忘记还有这茬事,以为今晚要挨肚子的时候,翰宇、董小回来了,见二人两手空空回来,年轻的托夫不由发声讥讽。“我都说了他们去偷懒睡觉去了,你们又不信,现在相信了吧。”
夸父眼神盯着托夫,示意让他闭上自己的臭嘴。
托夫忍气吞声!!
翰宇开玩笑地说着。
“大伙估计都饿了,我和董小出门买了点米,还有在附近的山林里打了十多头野猪!!”
翰宇花光剩下的钱,买了足够众人吃十天的米,还有一些生活用具!
米无米的无所谓,眼前的野猪,才是屠尔雅人的挚爱,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肉了。
族长们对翰宇更是好感加分。
开始烤野猪!香的不得了,托夫不吃,觉得这是翰宇收买人心的食物,但是野猪肉确实香味浓郁,经不起诱惑的托夫,躲在角落里死命地啃着。
夸父开玩笑的说“瓜娃娃说不吃,现在不也吃得嘎机嘎机香!!”众人开怀大笑,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托夫被嘲讽得比他脸上的赤红色皮肤还要红,翰宇也没有摆架子,跟众人坐一起,吃着烤好的野猪肉。
族长们虽然对翰宇有所接受,要说完全接受还需要时间,七天的时间,周围的一切已经开荒完成,住的地方、种稻谷的地方都已经安排上,七天来,翰宇领着夸父、董小去打猎,确实有不小的收获,只是仍旧无法满足大家伙的需求。
夸父向老族长们征求意见,需要年轻的小伙和自己一同去狩猎,族里确实有一批十二三岁的孩子,只是担心他们的安危!在这件事情上托夫主动站出来。
“我去!”托夫不好意思再吃翰宇打回来的东西,主动报名,其余的孩子也主动报名,一共挑选出十五位少年组成狩猎队。
经过三天的训练,小伙子们终于要进入实战,这次看中的是一群重角麋鹿!
浅蓝色的皮肤照映在阳光中如同短暂的星河,头顶上的两个鹿角足足有三十斤重,体型有三百斤一点五米高!!
翰宇布置好陷阱后!!
计划开始!!
呼~呼呼~啪啪~啪~
用手对嘴拍出呼喊声,刺激重角麋鹿的神经,使它们在警惕中乱跑!再通过敲打树木的声音,驱赶其往陷阱中去!!
眼瞅着重角麋鹿往陷阱方向去,托夫被麋鹿带动的震动感,从树上掉了下来,刚好掉在重角麋鹿的眼前!!
重角麋鹿竖起鹿角,撞击托夫!发怒的麋鹿可不是开玩笑的,被鹿角撞上,绝大多数会死在鹿角的冲锋路上,相当于五十码的重型货车撞在你身上,估计尸骨无存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托夫吓得尿都流出来了,腿脚直哆嗦迈不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