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你的意思是有人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或者说不尽人意,于是他们想要再来一次,改变自己的命运吗?”我反问他。
“是的。他们对这个世界其实保有很大的留恋,他们觉得这个世界还有自己割舍不下的东西。于是他们想要重来一次。”
“但是,他们真的能够如愿以偿地成功转世呢?会不会投错胎?会不会成为了不想做的植物或是动物?”
“这我就不知道了,”乔宇说道:“不过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前世的记忆应该是会被消去的吧,哪有几个人喝了掺了水的孟婆汤呢。”
乔宇接着说:“然后他会变成植物,或是动物,或是人。先说什么好呢?先说动物吧。他可能成为了一只羊,或是一头猪,但它记不记得自己的前生,我们不知道。同样,这决定了它知不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亡。人们说人和动物的区别,有一个就是人知道自己会死,而动物不会。其实动物知不知道自己会死?我们也不知道啊。‘子非猪,安知猪知其会死’?它或许早已明白自己会被屠宰的命运,但它仍然活着,仍然好吃懒做,因为它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照这样看,做猪也是不好。那要是做野生大熊猫,那可就不一样了。没有人会杀你,人们都争相想遇到你了。然后每天吃着野生竹子,生活在野生动物保护公园里,也不用进动物园,每天被人观赏,每天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了。其实变作一只飞虫也不错。就像那蜉蝣一样朝生暮死,一生不是很快的吗?要是变作蝉可就倒了霉了,那得在地下蛰伏多少年,才能鸣叫一个夏天,而且你的鸣叫反而会招致人们的厌烦。不过好在你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总比那些家养的动物要好吧。”
乔宇又说:“动物的话,做个宠物就不错。狗,猫都可以,不愁吃不愁穿,每天撒撒娇就有的赏识。也不用担心什么天敌,也不会被送去屠宰。人们会把宠物当作自己的朋友,倒不如说是养了个爹。哈哈哈……”
我也跟着笑了。乔宇话锋一转:“只是有一点不好,别去城里做宠物,要做就做乡村里的宠物。”
“为什么?”
“去了城里,可是要绝育的啊,这谁顶得住。”
我哑然一笑。确实是这样啊。宠物再怎么笨,也知道没了那东西不好受。照这样看,做宠物也是危险系数很大的啊。不过人们口口声声说宠物是人类的朋友,然后背着朋友把它的生殖器给整垮了,这是朋友能干出来的事嘛!
“那植物呢?”我问乔宇。我现在很想知道他的独特见解。
“植物嘛,也分野生和家养。野生植物好是好,就是容易被吃掉。家养的嘛,虽然不至于被吃,但免不了一年里截几次肢,最后还可能给你来个腰斩。”
“这也太可怕了。可不能做植物啊。”
“那我正好问问你。你说植物知不知道疼?”
这个问题,第一眼看,和“子非猪,安知猪知其会死”差不多,但仔细一想,还是解释的出。
“应该知道。”
“为什么?”
“含羞草,捕蝇草,这些可是有知觉的吧,要不然怎么一个能害羞,一个能捕蝇呢?”
“嗯,有道理。照你这么说,植物和动物一样,也知道疼痛了。”
“你把植物切断,它流的不也是血液嘛,只不过它的血液颜色不一样而已,不过本质上是一样,运输营养物质的。”
“不错,那么它也有血管了。”
“当然。和动物也没什么区别,都是有灵性的生物嘛。”
“唉,”乔宇叹了一口气:“那些叫嚷着自己不杀生的僧人们,那些把吃肉的人骂了一边的素食主义者,他们不也是杀生吗?甚至他们比肉食者更甚,因为他们自认为别的物种没有知觉,他们不把植物当作生命,这种人我是最看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