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一直在茶肆坐到日头偏西,天没那么热了,韩桢起身道:“安娘,我走了。”
“二郎今晚可来?来的话,我给你留门。”
安娘说着,一双水润的桃花眼不由看向他胸膛上那只下山猛虎。
北宋的风气很开放,纹身刺青是一种时尚风潮,不限男女。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纹身刺青者数不胜数。
甚至在开封城内,还有专门的纹身社团,唤作锦体社。
每逢迎神赛会时,锦体社还会举行花绣表演,展示自己的纹身。
宋徽宗身边有位近侍,名叫李质。
李质其人是标准的官宦子弟,其曾祖父李昌龄在太宗和真宗时期做过淮南转运使。
李质的身上就有大片纹身,且十分精美,宋徽宗看过之后,还特意赐了个锦体谪仙的称号。
从李质身上的纹身,以及宋徽宗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宋人对于纹身是何等喜爱。
“不来了,我回一趟家。”
韩桢摆摆手,迈步出了县城。
目视着他离去的背影,安娘心头有些许失落。
……
韩桢家在小东村,距离县城不远,约莫五里路。
按照他的脚程,不需半刻钟便能走到。
刚出县城,便遇上耍水归来的泼皮们。
见着韩桢,泼皮们立刻迎上来,为首的马三狗顶着一张黑脸,咧开嘴笑道:“韩二哥,瞧瞧兄弟们的收获。”
还真让这帮家伙捉到了鱼。
三条筷子长的鲫鱼,一条三斤多的草鱼,另外还用衣服兜着一些虾蟹。
“不错!”
韩桢笑着点点头。
他们这帮泼皮看似潇洒,其实日子过得苦,只能勉强填饱肚子,难得能吃口肉。
主要是韩桢不愿干偷鸡摸狗,持强凌弱的勾当。
像城西的那帮泼皮,就没那么讲究了。
一个泼皮催促道:“韩二哥,咱们快回庙里煮了吃罢。”
韩桢摆摆手:“不了,我回一趟小东村,明日再过来。”
闻言,马三狗二话不说,将手中的鱼一股脑递过去:“韩二哥既是回家,怎能空着手,正好带些鱼回去。”
其他几个泼皮虽有不舍,却无一人觉得不妥。
出来混,就是讲究一个义气。
关键是韩桢平日对他们极好,若是没有韩桢护着他们,早被西城那帮泼皮打死了。
见有人暗自咽口水,韩桢微微一笑,只留下三条小鲫鱼,将大草鱼塞进马三狗手里:“只这些就够了,你们先回去吧。”
马三狗推让不过,只得接过草鱼。
告别自己的一帮小弟后,韩桢拎着鱼大步沿着小东河前行。
韩桢在家中行二,上面有一个大哥。
只不过相比起他非人般的强健体魄,大哥却自幼体弱多病,娶妻之后还没一年便撒手人寰,留下寡居的嫂嫂。
为了避嫌,韩桢在大哥死后便整日在县城厮混,只是隔三差五回一趟家,捎带些粗盐麻布、帮衬着做些农活,其次也是为了震慑宵小。
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嫂嫂姿色颇好,若是一直不回去,铁定会被泼皮懒汉骚扰。
随着临近小东村,道路两边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田地。
其中,赫然有着不少荒田。
这些荒田大多都是逃户留下的,却无人敢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