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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十年前也有过。
“果然,最近喝的太多了,还以为不会这么快呢……”看着手上的酒瓶,叶观武的神情很是复杂。
茅台,波旁,汾酒,短短几天,已经先后有三种烈酒下肚了。再这么喝下去,手上的制胜法宝,很快就会变成助长祂日益强壮的养料。练功十年,不知流了几车汗,才勉强打下封印祂的地基。一旦崩塌起来,速度远比想象中要快。
但……
逐渐颤动的树根,让他别无选择。
“这朗姆酒可有年头了……商店里可没得卖,都是我从木箱子里开出来的。”亚瑟看着他用手指拨开木塞,一口气全干了,不禁露出艳羡之意。
这玩意儿实在太珍贵了,以至于他自己都舍不得喝。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出来的,塞子一拔开,令人愉悦的香甜气味飘出来,甚至让叶观武短暂忘记了自己身处战场。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完整地饮下一整瓶好酒。
不得不说,效果有些太好了。因为他分明感受到一股不属于自己的巨大愉悦感,在体内冉冉升起。这股感觉属于酒虫,就好似远古恶魔的召唤仪式,美酒便是奉上的祭品。寄宿于脊柱中的酒虫兴奋不已,开始给予祂的宿主正反馈,其结果便是……
“哐——!”
五指合拢,仅仅是下意识的力量,就把玻璃瓶握成了碎片。叶观武单膝跪地,很是痛苦地半捂着脸,指头深深陷进皮肉里,好像要把自己的脸皮抓下来。整个身体像虾仁一样弓起,痛苦地蜷缩着,体内传来爆豆子一样的声响。
亚瑟见他状态不对劲,刚要冲上去,却被叶观武用手势止住了。
“没……事……”
他几乎是咬着牙吐出这两个字,脖颈梗直,青筋暴出,好像有一条无形的瀑布压在他肩膀上,必须要顶着水流冲击,才能一点一点将腰板挺直。光芒构成的触须正从其后颈中涌出,情况和黑鸬鹚类似,但要强烈很多,一抹明亮的碧蓝色开始抢占头发。
不多时,碧蓝和大红分好了地盘,将一头黑发划分的明明白白。
叶观武很艰难地挥挥手,示意亚瑟退得远一点。
“咚————!!!”
粗大的树木,被鸡仔从根部撕成两半。伴随着凄厉的嘶吼声,他从深坑中一跃而起,瘦弱的身形在空中摆出架势,一拳轰过,带起阵阵狂风。
与此同时,叶观武侧身站立,红蓝交加的头发被风吹起,右脚足尖点地,已然完成了鞭腿的起势动作。
……
约书亚莫名露出笑容。
“真正能成为‘战斗’的战斗,马上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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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主,我强烈建议你不要掺和进去,从动静来判断,这可不是上次晚宴那种小打小闹。”喜兵卫像个操心的老爷爷一样,絮絮叨叨地说着,“既然出现了更强的组合,我们就应该静观其变,等他们的战斗结束,或者快要结束时,才选择介入方式。所谓价高者得,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嘛。”
……
鸡仔和叶观武的战斗实在有点超模,打从一开始,摔打的声音就响彻了整片上城区。这年头的网络和启发达,热搜一看,连在哪条街干架都知道了,就是没人敢去凑这个热闹。
洛晓芹是个例外,此刻,她跪在地上,从床底扒拉出一个落满灰尘的箱子。
“呼……”
吹去灰尘。
红色箱子表面上,用鎏金印着一只展翅高飞的鸢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