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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离博拉玛最近的城镇。范恩和两个前辈不眠不休地赶路,终于在天黑之前进了城,找了旅馆。
安得森和韩斯倒头就睡,资历最浅的范恩照例负责守卫。反正他也睡不着。
站在阳台上,盯着城里最主要的道路,他看到一个无法置信的景象。
一辆重型机车,后面拖着巨大的马车车厢,用最快速度开进了城里。
机车骑士的红发在夜风中飞扬。佛烈德‧波登。
而坐在机车后座的男子,是亲切的甜点小贩曼尼。
范恩的下巴差点掉下来。
他们在干什么?
怎么会有人蠢到用重机拖马车?
这台神奇的交通工具在另一家旅馆前停下,马车里的人当然是爱德华‧贝尔。
他们找了房间,把曼尼留在旅馆里,爱德华和佛烈德就匆匆地走向下一条街的医院。
范恩明白了,他们是刻意找离医院最近的旅馆落脚。
而他隐约可以猜到两人的目的地。
在医院血库里──
“贝尔,你确定曼尼是这个血型?千万别拿错啊。”
“他自己说的还错得了吗?别啰嗦了,还得去器材室哩。”
假扮医生的两人把搜刮来的血液放在推车上,才刚走出血库,立刻看到熟悉的人。
“范恩──”
“堂堂的黑衣骑士居然跑来医院偷血喝,不觉得很没品吗?”范恩冷冷地说。
“不是啦……”爱德华有点想哭。
佛烈德简单地解释。
“我们有个朋友可能会发病,所以想趁着他还是人类的时候把他体内的毒血弄掉。”
范恩额上的青筋在跳动。
“那朋友是曼尼对吧?把毒血抽光再注新血下去,他就会有救吗?我这辈子没听过比这更蠢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了。”佛烈德疲倦地说。
“就算真的换了血,你们也不能确定有没有效啊。”
“只要他身上没有吸血鬼的味道,应该就是成功了。麻烦你不要阻止。”
看到他们的表情,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阻止是没用的。
“那你们至少做得象样一点啊,这样土法炼钢算什么?会出人命的!居然还用重机拖马车,是想上报纸头版吗?”
爱德华冲口而出,“我们至少有在努力!”
“喂,贝尔!”
佛烈德试着阻止他,但爱德华才不管,仍然瞪着范恩。
都已经翻脸了,还客气什么?
堂堂的爱德华‧贝尔,绝对不会可怜兮兮求他原谅!
“真遗憾啊,不管你们再怎么努力,现在好像是我比较有用呢。”范恩冷冷地说:“不过我是为了曼尼,可不是跟你们和解,千万别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