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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起打火机,却是把烟递回来,笑道:“礼物李某收了,不过李某对旱烟不感兴趣,就不浪费小友的好意了。”
车厢里已充满烟雾。
烟雾多了,再香的味道也变得烟熏火燎,李寻欢禁不住咳嗽起来。
“不抽也罢,这香烟也不是啥好东西。”高健干笑声,接过香烟塞回烟盒,又把嘴上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出车外。。
他差点忘记李寻欢是不能抽烟的。
李寻欢这时注意到,少年手中皱巴巴却又精致的盒子上,鎏金烫着三个大字:——芙蓉王。
芙蓉王家?
江湖新起的世家吗?
李寻欢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他已远离江湖十年之久,对近些年新起的势力虽有耳闻。
但并不大关注。
“小友姓王?芙蓉王家想必也是名门世家,李某刚从关外而回,甚是孤陋寡闻。”
“。。。”
高健见李寻欢直盯着手中的烟盒,明白他可能想歪了。
他讪讪道:“也不是很有名。”
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至少没有中华有名,更别提上面还有南京九五至尊。
“哈哈,王少侠这是谦虚过头了,话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王少侠此等风流人物,阁下的行迹让李某都大为钦佩。”
“。。。”
高健的脸微微发烫。
他发现这李寻欢跟小说里写的,有那么些不同,小说里面李寻欢可没有容易吹捧别人。
风流人物?
高健怎么看,怎么也看不出来自己哪点风流,下流倒差不多。
毕竟他没有风流的资本,他爹又不叫王健林。
但他也不打算纠正李寻欢。
姓王就姓王吧,前世的名字不用也罢,要在江湖上混,他也打算重新起个笔名。
“当不得风流二字,李大哥太过奖了。”高健摆摆手:“若要说风流,小弟较李大哥相差甚远。”
确实相差甚远。
人家是状元之才,探花之秀,连心爱的女人都能忍痛割爱,而自己只是个落魄的新东方学生,队友抢下人头就气得七窍生烟。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他只会玩盖伦,玩劫从来就没有Q中过人。
无论品德,胸肌,或是技术,人跟人真没得比。
“小友莫谦虚,李某可没有小友的胆魄,女扮男装的女侠李某见多了,但。。。”李寻欢顿了下,止不住嘴角上扬道:
“男扮女装的少侠倒是第一次见。”
奇怪吗?
高健低头看下,觉得穿着很正常,至少没把内裤反穿。
殊不知他这装扮在李寻欢眼中,就如同内裤反穿,毕竟古人的内裤就是四角大裤衩。
古人可没有三角裤。
经李寻欢这一打趣,他心中那一些些的拘谨如春日化雪般消融。
大侠其实也是很好相处。
他也觉得有些热了,脱下那鲜艳的大麾用手抚摸着,笑道:“朋友所赠,某虽不想受,但却不敢唐突了佳人心意。。”
说完故作遗憾的轻摇了摇头,装得好像也曾经有女朋友般。
不过也确实是件憾事。
假如他能穿越早一点,未必不能趁热。。。也许更恰好赶上英雄救美,一辈子都能热乎呢!
那不就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