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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多久,酒店转给了一个本地人,这个本地人姓王,听说黑白两道有熟人。
姓王的长的五太三粗的,一脸凶相,剃着光头,头上脸上有疤痕,身上也有。他把原来的又简单的重新修改了一下,其实也没有添加什么。又重新招了几个服务员,以前的服务员也有留下干的。
我闲着没事时帮着他干点活,然后就在他那吃饭,把我的吃饭问题解决了。
因为三叔这没有什么事了,表弟先回老家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看着点东西。有的时候也去打更老头那去吃点,弄的无依无靠的,像是一个要饭花子。
有一次姓王的找我去开发区的五彩城去吃饭,他打电话叫来了一个朋友,开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那时候有个桑塔纳也挺牛的。我们到了五彩城找了一个饭店,他们可能是经常的来,轻车熟路,而我则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里面还带有舞厅。点了几个菜,每个人又找了一个陪酒的,喝完了又去跳舞,半夜了才把我们两个人送回来,是姓王的朋友付的钱,饭菜可能是三百多,陪酒的每个人又是一百,看得我不知道什么滋味。
每天除了帮姓王的干点活,闲时就是附近遛达,附近也是农村,还有一个废弃的粮库,剩下也没有什么可玩的。
我们这后面有座大山,听说叫大黑山,附近应该是最高的山了,我们也登上去过,上面有用石头垒墙的遗址,听说是唐朝时薛礼征东时修的,山上除了不成材的林子,也没有什么了。
山下有村民种的果树,主要是桃子,秋天时我和表弟偷偷的进去吃过,非常甜又水多的大水蜜桃,也有李桃,吃完了顺便再拿回了几个。
山上也有庙,响水寺,观音阁,我们也去看了,看多了也不稀奇了,除了几座寺庙,几尊佛像和菩萨像也没有什么了,稀稀疏疏的游客,也有烧香扣头的,我们只是看看热闹而已。
姓王的有天和我说,兄弟过几天找几个人咱们去农村抓几条狗回来吃,我心里面想了想,沒有说什么,但是晚上又想了一下,去抓狗那就是偷是抢劫,那是犯法啊。这可不能干呀,如果去了后果不可想象。
过了几天,我和三叔说了要回家,三叔给了我点路费。我也跟姓王的说家里面有事得回家,其实就是为了躲避他,和他在一起时间久了,弄不好会学坏,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我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随身的衣服,还有从深圳买的书,照相机,还有几本晓瑛给我的书,再有一件冬生有点穿破的一件棕色的皮夹克,农村人的我可能是因为穷的原因吧,感觉有点用的就拿回家了,再加上行礼也是满满的一编织袋和一个编织包。
在开发区的这两三年就像走马观花一样,接触的东西挺多,新鲜的事物也见过,可是自己都沒有把握好,好像在迷雾中一样,没有具体的方向,没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只能是苟且的活着,每天都是如行尸走肉,而自己就像在梦中一样,感觉活的挺好,没有紧迫感,没心没肺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