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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东风领。
土石堡。
霜寒的露水凝聚在斑驳的石墙上,一滴一滴好似透明珍珠般尚未消融,折射着淡淡的阳光泛起金色。
几只不知名野鸟正在墙脚边夹杂积雪的枯黄草丛中飞来蹦去,似是想找寻几粒残存的干瘪草籽。
随后。
一句中气十足的话语遥遥传来,惊得它们纷纷振翅飞走:
“奥,光辉之主在上,我亲爱的爱德华管家,我到底还要忍受这该死的粗面包多久!它粗糙、僵硬、扎口,嚼起来简直跟木屑一样!我发誓,烈焰庄园的马都不吃这玩意!作为一名贵族,我不认为这是符合我身份的食物!”
李维斯皱着眉头放下手中焦黄色的面包,随后拿起桌面上的酒杯喝了一口。
没有酒味的暗红色葡萄酒汁液在他口中与面包碎混合,让他那干燥的口腔好受不少。
穿越成这个类似西方中世纪世界的一名男爵接近一个礼拜,李维斯已经适应不少眼下的生活,但唯独饮食这方面他实在难以忍受。
身为前大吃货帝国的一员,李维斯对美食的追求毋庸置疑,然而一朝穿越,摆在他面前的却是粗糙的面包、硬到能蹦掉牙齿的肉干、以及混浊酸涩的葡萄酒。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这真是贵族该吃的食物吗?
但可惜的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即便再难吃,李维斯还是得硬着头皮解决自己饥饿的肠胃。
“很遗憾,我的主人,我们的金钱储备并不宽裕,所以必须节省有关食物的开销,不过我已经提醒帕莫尔太太,附近的树林可能还剩下些冬蘑没人采摘,也许,您今晚就能喝上鲜美可口的蘑菇汤,这对您刚刚病愈的身体有好处。”
李维斯的身旁,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穿着黑色燕尾服、一身管家打扮的爱德华恭敬答道。
他的左手平放于腰间,上面盖着块白布,微长的棕发向后梳成背头、一丝不苟,浑身上下异常整洁,一看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与礼仪培训。
优秀的气质甚至让这座简陋土石城堡都与他有些不搭。
华丽的庄园与奢华的厅堂或许更符合他的形象。
“好吧,好吧,希望帕莫尔太太能有些收获。”李维斯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心头却是有些无奈。
身为一名贵族,他过得这么惨淡自然是有原因的,主要就在于原身的身份。
这具身体的全名叫做李维斯·烈焰凶虎,之前的身份是烈焰凶虎伯爵第三子。